继续检查归合县矿产开采活动
(Baonghean.vn)- 省人民委员会刚刚指示成立一个跨学科代表团,继续检查归合区矿产活动中尚未列入检查名单的企业的执法情况,这些企业是根据 2021 年 10 月 21 日的第 3892/QD-UBND 号决定和 2022 年 6 月 2 日的第 1505/QD-UBND 号决定制定的。

近期,2023年9月29日,省人民委员会向下列部门颁发了第8250/UBND-NN号文件: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建设部、工业与贸易部、劳动荣军与社会事务部、司法部、省警察局、税务局和各区、镇人民委员会。
具体而言,省人民委员会责成自然资源与环境厅牵头并配合建设厅、工贸厅、劳动荣军社会厅、省税务厅、省警察厅、归合县人民委员会等厅、部门、地方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成立跨学科检查组,继续检查归合县剩余企业矿产活动遵守法律的情况。
8250/UBND-NN号文件还指出,为了在未来时期落实国家在矿产领域的管理解决方案,省人民委员会责成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就通过拍卖矿产开采权形式颁发矿产开采许可证进行深入咨询;只考虑颁发满足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活动迫切需要的矿产许可证,在颁发许可证过程中必须确保对景观、环境、交通基础设施和当地居民生活的影响降至最低。

主持、配合司法部及相关机关审查、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在《地质矿产法》及指导性文件生效后,对属于省人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矿产法律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换,符合法律规定。
文件建议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将调查地面沉降原因作为国家管理矿产资源的依据,并依法处理相关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纳入正在新岐、桂风、归合等县进行的基础地质矿产调查项目。
2021年和2022年,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21年10月21日第3892/QD-UBND号决定和2022年6月2日第1505/QD-UBND号决定成立的两个跨学科代表团对22个组织/32个矿产开采许可证进行了检查;对归合、义坛、新基、南坛等县人民委员会矿产领域国家管理职责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并澄清了违反土地、矿产、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业炸药、劳动安全、遵守税法等方面法律规定的情况。此外,还指出了4个县人民委员会在矿产领域国家管理中存在的缺点和局限性。
综合小组对发现和查明的22个单位的违法行为,制定了行政违法记录,并将该档案转交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税务局和有关县人民委员会主席,以对这些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其中,税收违法罚款及欠缴罚款达183.84亿越南盾;土地违法罚款达21.41亿越南盾;矿产违法罚款达34.91亿越南盾;环境违法罚款达3.30亿越南盾;水资源罚款达1.10亿越南盾;建筑违法罚款达0.50亿越南盾;工业炸药罚款达1.15亿越南盾;劳动安全罚款达3.21亿越南盾。
在两个跨学科代表团考察期间,全胜有限公司从2018年至2022年需申报附加纳税义务,向国家预算缴纳税费共计17,998,238,446越南盾;缴纳新申报附加税额的滞纳金2,994,146,196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