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称号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越南团 September 30, 2018 11:09

担任国家主席的条件之一是“参加过一届或一届以上的政治局委员”。

越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黎光荣9月2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后主管部门将“认真、彻底地准备”国家主席人选,并按照规定向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国会提交报告。

陈大光主席逝世后,邓氏玉盛女士被任命为代理主席。阮志咏先生表示:“通过这一任命,主席的权力和职责将继续得到正常和充分的履行。”

阮志咏表示,为国会选举总统引入人员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此“中央委员会肯定会考虑,但我们将在哪届会议上宣布细节”。

总统府,总统的办公地点。图片:玉清。

2017年8月,中央政治局颁布了关于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领导干部的职务任职资格标准和考核标准的规定,其中包括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领导干部的职务任职资格的一般标准和具体标准,以及国家主席职务任职资格的标准。

关于通用标准越共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管理的干部任职,必须符合5项内容:政治思想;道德作风;学历;能力威信;健康、年龄、经验。

第一,绝对忠诚于党、民族和人民的利益;坚定不移地信仰马克思列宁主义、胡志明思想、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的理想目标……

上述领导干部还必须不贪污腐败、不投机取巧、不谋私利,坚决防止和抵制政治思想、道德、作风的腐败和组织内部的“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现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政治理论学士或高级学位;具有国家管理高级专家职称;具备相应的外语和信息技术技能。

关于总统称号的标准选拔人员必须完全达到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委员的一般标准,同时还必须具备:威信高,是中央、政治局和全党团结的核心。

总统的任职要求还要求“在各方面工作,特别是在内政、外交、安全、国防等领域具有杰出的综合能力;在司法工作方面具有深厚的造诣;是国内外社会力量和民族团结的中心;能够按照赋予的职责、任务和权限果断地进行领导和管理”。

根据规定,担任国家主席的人选必须具有担任过越共中央省、直辖市委书记、中央各部委、分支机构负责人等职务的经历,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参加过一届或一届以上的政治局委员(特殊情况由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

代国家主席邓氏玉盛是越共中央委员。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现有委员17人,其中新委员11人。

据vnexpress.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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