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健康保险法
问:自2015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健康保险法》将正式生效。人们想知道如何有效地分配和使用健康保险资金?
答:省或中央直辖市的医疗保险总收入,按照本法令第2条规定的缴费率分配和使用如下:1. 医疗保险缴费的90%用于以下用途:a) 根据《医疗保险法》第22条(经修订补充)和本法令第4条的规定,支付医疗保险参与者福利范围内的费用。
b) 预留给符合卫生部规定条件的国家教育体系内的教育机构。国家教育体系内教育机构的预留资金相当于按参加医疗保险的教育机构学生总数计算的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的7%;相当于按6岁以下学前儿童总数计算的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的5%。
c) 保留给设有机构卫生组织的机构、组织和企业,用于对由其管理的主体进行初级卫生保健的体检和治疗(与社会保险组织签订初级健康保险体检和治疗合同的设有机构卫生组织的机构、组织和企业除外)。
2. 医疗保险费的 10% 用于储备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费用,其中至少 5% 用于储备基金,具体规定如下:a) 年度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费用总额由越南社会保障总局局长在越南社会保障总管理费用范围内决定,该费用由越南总理批准;b) 储备基金是扣除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费用后的剩余金额。
3. 医疗保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以下方式实施:a) 越南社会保障体系下各级社会保险机构直接向纳税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并按照越南社会保障体系的指导将其转交给越南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管理;b) 越南社会保障体系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地向省市级社会保障机构拨付医疗保险项下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
4. 根据越南社会保障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年度结算数据,各省市医疗保险收入中用于体检和治疗的预算未使用部分,若超过当年的体检和治疗支出,则按以下方式使用:a) 2014年体检和治疗预算的未使用部分,由越南社会保障局负责全部计入储备基金;b) 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越南社会保障局负责将80%的未使用部分计入储备基金,同时通知地方政府将剩余20%的未使用体检和治疗预算按照《医疗保险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a)的规定执行;c) 自2021年1月1日起,越南社会保障局负责将所有未使用资金计入储备基金,用于一般监管。
省级社会保险——义安省报
(协调实施)
| 相关新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