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投诉法》和《举报法》
(Baonghean)-问:谁负责处理投诉?投诉人将投诉提交到哪里解决?
回复:2011年《信访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信访人有理由相信行政决定或者行政行为违法或者直接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应当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作出行政决定的机关或者行政行为人的机关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投诉人对初次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投诉未在规定期限内得到解决,投诉人有权向初次投诉处理机关的直接上级投诉,或者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人对第二次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投诉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解决的,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首次解决投诉的人是作出行政决定的人、作出行政决定的机关的负责人、实施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负责人或根据行政程序解决的法院。通常,首次有权解决投诉的人是乡、坊、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区、县、镇、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下属机关的负责人,即区行政机关的部级以上机关的负责人;区级人民委员会主席;部级部门的负责人、部级机关的主任和同级机关的负责人;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部直属机关、部级机关、政府直属机关的负责人;部长及同等职务(根据《投诉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例如:N公社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拆除K先生的建筑物,理由是他有理由相信该决定违法。K先生有权对N公社主席的决定提起上诉。K先生可以提交请愿书或直接前往N公社人民委员会总部行使上诉权。N公社主席必须根据《关于对K先生提起申诉的法律》的规定,进行首次申诉处理。
因此,N先生是第一个解决投诉的人,也是做出行政决定的人。
如果K先生不同意N乡主席的初步处理决定,或者投诉未在规定期限内得到解决,他有权向N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的直属上级区人民委员会主席提出第二次投诉,或者K先生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初始投诉需要多少天才能知道是否得到解决?初始投诉需要多少天才能解决?
回复:根据2011年《信访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属于其管辖范围的、不属于本法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信访,有权首次处理信访的人员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日内予以受理并处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信访人、受理信访的主管机关、组织或者个人以及同级国家监察机关;拒绝受理并处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因此,如果投诉人将投诉发送给正确的、有权解决该投诉的机构或个人,并且该投诉是合法的,则有权解决该投诉的机构或个人必须在收到投诉之日起 10 天内接受该投诉并予以解决。
为了了解其申诉是否被受理,投诉人应在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诉之日起十日以上后,收到有权解决该申诉的机构或人员的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将明确说明投诉是否被受理,以及有权解决该申诉的机构或人员未予解决的原因。
2011年《信访法》第28条规定:“第一次信访案件的处理期限,自收到信访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但自收到信访之日起不得超过45日。”
边远、交通不便地区的投诉处理时限自接到投诉之日起不得超过45日;情况复杂的投诉处理时限可以延长,但自接到投诉之日起不得超过60日。
投诉人可以根据投诉处理机关或个人的通知文件,了解其投诉的受理和解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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