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长兼主席苏林:“防止和打击浪费是一场对抗‘内部入侵者’的斗争”
越南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总书记、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苏林刚刚撰写了题为《反对浪费》的文章。
1. 在每一个革命时期,我党和国家都高度重视防止和打击浪费工作,就此问题颁布了许多决议、指示和结论,并领导整个政治体系和全体人民组织实施,取得了许多成果。面对在党的领导下增加资源、动员人民力量、带领国家进入新时代的要求,防止和打击浪费工作面临着新的、紧迫的、迫切的要求和任务。
胡志明主席生前一直致力于防止和打击浪费现象。他指出:“腐败、浪费和官僚主义是人民、军队和政府的敌人”[1];他指出:“腐败是有害的,但浪费有时危害更大:浪费比腐败更有害,因为浪费非常普遍……”[2];“浪费虽然没有占为己有,但对人民和政府的危害很大。有时比腐败更有害”[3];他反复强调:“我们要爱护公共财产:你们的衣食住行都是同胞的血汗,要节约、保存,不能浪费”[4];“腐败、浪费和官僚主义是一种‘内部敌人’。如果军民努力抗击外敌,却忘记抗击内部侵略者,那就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因此,军民都要积极参加这场运动”。[5]胡志明主席不仅经常从理论上劝告、提醒和论述勤俭节约、反对浪费,而且自己也是身体力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光辉典范,激励全党、全民、全军争分夺秒、调动和汇聚潜力和力量,战胜殖民主义、帝国主义,解放民族、统一国家。
革新进程实施以来,各届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局和书记处都颁布了许多关于防止和反对浪费的指示、决议和结论。2006年8月21日,越共第十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颁布了关于加强党在防止和反对腐败和浪费方面的领导的第04-NQ/TW号决议;2012年5月25日,越共第十届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了关于继续落实第十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第21-KL/TW号决议;2012年12月21日,书记处颁布了关于提倡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第21-CT/TW号指示;2023年12月25日,政治局颁布了关于加强党在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领导的第27-CT/TW号指示。党的十三大文件明确指出:“预防和反对腐败浪费工作……没有明显变化……发现和处理腐败浪费现象还不够……腐败浪费现象……仍然严重复杂……日益精细化,引起社会强烈反响”[6]。
为使党的政策制度化,越南第十届国会常务委员会于1998年颁布了《关于厉行节约和反对浪费的法令》;国会于2005年和2013年通过了《关于厉行节约和反对浪费的法律》;2013年宪法规定:“机关、组织和个人必须在社会经济活动和国家管理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预防和反对腐败”[7]。
落实党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的决议、指示和结论,宪法和法律规定,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机关、部门、分支机构和组织更加明确各自在指导和组织落实防止浪费和打击浪费任务中的责任。国家管理和开发利用国家资源的效力和效率得到提高。从编制到执行概算和决算阶段,国家预算受到严格控制;使用预算的机关和组织资产、运输工具和工作设备的采购、设备、管理和使用均按照规定的规范、标准和制度执行;使用国有资本和资产的投资项目管理发生积极变化。国有房屋和土地的重新整理和处置得到落实;企业对国有资本和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以及人们在生产和消费中的节约意识发生许多积极变化。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成果为革新事业取得巨大成就作出了贡献;即使在面临疫情、自然灾害等前所未有的挑战的情况下,也实现并超额完成了任期内大部分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调动、管理和有效利用人力资源、物力、财力,确保国防、安全、外交、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除了这些后果之外,浪费现象也相当普遍,形式多样,对发展造成了许多严重后果,例如造成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的下降,降低生产效率,增加成本负担,造成资源枯竭,扩大贫富差距等。
此外,浪费还会降低人民对党和国家的信任,给经济社会发展制造无形的障碍,使国家错失发展机遇。当前,一些浪费现象尤为突出,主要有:法律制定和完善的质量不符合改革进程的实际要求,导致法律执行困难重重,造成资源损失和浪费;行政手续繁琐,网上公共服务不便捷畅通,浪费企业和个人的时间和精力;国家机构有时运转不畅,一部分官员贪污腐败,能力不足,逃避责任,推诿扯皮,怕负责任;素质低下,劳动生产率低,使地方和国家的发展机遇被浪费。
自然资源浪费;公共资产因管理使用不力而造成的浪费,包括公共投资资金的拨付、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剥离、国有房屋土地的整理处置、占用大量土地和水资源的项目、国家规划目标的落实、支持社会保障发展的信贷支持等,大多进展缓慢。在生产经营和居民消费活动中,浪费表现为多种形式。
除了各种浪费现象产生的原因外,关于防治浪费的决议、指示和法律文件在实践中的落实还不够;标准、规范、制度体系不健全,有的与实际不相适应,但修订补充工作进展缓慢;浪费治理工作没有得到广泛推广,腐败现象频发;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群众性运动没有形成,社会舆论对浪费行为的批评和谴责力度不够,全社会节约、不浪费文化建设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2. 我们正面临将国家带入发展新时代的历史机遇。这也是塑造我们未来的关键时刻。为了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大力投入资源服务人民,在新的革命时期富国强民,创造美好的未来,必须大力开展防止和打击浪费的工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在每一位干部、党员和公民中形成广泛传播、自觉自觉、自觉遵守的新时代行为文化。重点要采取以下关键措施:
一是要统一认识,反对浪费的斗争是一场艰苦复杂的反“内鬼”斗争,是阶级斗争的一部分,与反腐败、反消极斗争具有同等地位,有利于建设坚强的、“道德文明”的党。
注重广泛宣传,提高干部、党员、职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首先,要让各机关、组织、个人、公共和私营部门的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意义、重要性和责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以承诺和计划的形式明确,有领导、有目标,经常性、深入性地开展。要组织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竞赛活动,在全党、全民、全军营造浓厚的、广泛的竞赛氛围。要及时表彰、奖励和推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先进典型。
二是着力完善和有效落实防止和打击浪费制度,严肃处理造成公共资产流失浪费的行为和个人、团体。出台党内法规,明确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浪费现象,明确党委、党组织、机关、机关、组织、单位负责人在防止和打击浪费工作中的作用和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防止和打击浪费战略。
继续研究修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法律法规,为对浪费行为进行有力、高震慑性的监督、检查、发现和处理建立完整、同步的法律基础;建立祖国阵线、组织和人民监督和发现浪费行为的真正有效机制。本着“一案通全区全领域”的精神,加大对造成公共资产严重浪费的违法行为的发现和严厉处理力度。
三是着力彻底解决造成公共资产、自然资源、关爱人民、发展国家的资源浪费的根源,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力创新法律建设、完善和执行工作,将其作为预防和打击浪费的重要环节。特别是,立法必须源于实践,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求完美,不操之过急,以人民群众和企业为中心和主体,及时化解困难和障碍,畅通资源,化解和突破瓶颈,拓展发展空间,创造发展动力。定期对政策出台后的有效性和质量进行评估,及时调整不足和矛盾,最大程度减少资源损失和浪费。审查和补充那些已不适应国家发展实际的管理机制和经济技术规范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处理浪费行为的规章制度;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信息技术应用、数字化转型的机构,创造转型同步性,最大程度减少浪费。
(二)彻底改革,尽量减少行政程序和民众及企业的合规成本;打击官僚主义。
(三)有效利用资源、人力和物力,增强可持续性,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能源效率。坚决解决国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低效项目、造成巨大损失和浪费的项目以及商业银行等长期存在的问题。加快完成股份制改造,提高国有企业运营效率。总结推广广泽(广平)—河内(兴安)500千伏线路3号回路项目实施经验,缩短国家重点、重要公共投资项目、高速公路、重点、跨地区项目以及具有溢出效应的项目实施时间。
(四)着力建设和精简党、国会、政府、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组织的组织机构,确保其有效运作;建设一支素质、能力和威信足以胜任新形势下各项任务的干部队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队伍。提出具体措施,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新时期越南劳动力的价值。
四是建设节俭反对浪费的文化,使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成为“自觉行动”、“自觉行动”,成为“每日食物、水、衣服”的行动。在机关、组织中建设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文化,鼓励人们增强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意识,养成珍惜国家财产、珍惜人民劳动、珍惜集体贡献、珍惜个人努力的习惯,把勤俭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日常工作。同步推进节俭文化建设和勤俭节约意识建设,树立科学的工作作风,有效管理时间,养成严格执行纪律、履行社会道德责任的习惯。
列宁说过:“我们必须在国家机关中实行极度节俭。我们必须清除君主制俄国及其资本主义官僚机构所留下的一切浪费痕迹。”[8];敬爱的胡志明主席强调:“要走向社会主义,我们必须克服缺点,即必须增加生产,勤俭节约,反对浪费,保护公共财产。”[9];为了稳步带领国家走向社会主义,胜利实现党领导的一百年、建国一百年的战略目标,我们必须下定决心把防止和反对浪费与防止腐败和消极情绪结合起来。
[1] 胡志明全集,河内国家政治真理出版社,2011年,第7卷,第357页
[2] 胡志明全集,上引,第7卷,第345页
[3] 胡志明全集,上引,第7卷,第357页
[4] 胡志明全集,上引,第9卷,第221页
[5] 胡志明全集,上引,第7卷,第362页
[6]《越共十三大文件》,河内国家政治真理出版社,2021年,第1卷,第92、93页
[7]《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河内国家政治真理出版社,2013年,第12页。
[8]《列宁全集》,莫斯科进步出版社1979年第45卷,第458、459页。
[9] 胡志明全集,上引,第11卷,第1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