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法院部门必须不断努力,使每一项判决都“合情合理”。
9月13日上午,在河内,总书记苏林出席了庆祝人民法院传统日80周年(1945年9月13日—2025年9月13日)的仪式。

出席仪式的有: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务委员会主任潘廷泽、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阮维玉、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杜文战;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务副总理阮和平;公安部长梁心光;河内市委书记裴氏明怀。
出席者还有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郑文决大将、越南人民军总政治部部长黎怀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黎明智;越共中央委员武氏英春、国会副主席阮德海;中央和河内各部门、部委、机构和组织的领导;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和前领导,以及全体公务员、公共雇员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全国军事法院的官兵。
稳固的政治和法律“堡垒”有助于增强人民的信任。
在仪式上发表讲话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黎明智强调,80年前的1945年9月13日,胡志明主席签署了第33C号法令,设立了军事法庭。这是一个重要的历史事件,标志着军事法庭的诞生。自此,9月13日成为人民法院部门的传统纪念日。
1946年1月24日,越南民主共和国临时政府主席颁布了关于法院和法官组织的第13号法令。据此,建立了普通法院体系(后改称为人民法院),包括:区级初级法院、省级二级法院以及分别位于北部、中部和南部的三个最高法院。
尤其是在国家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之际,除了司法活动外,法院还肩负着发现并建议主管机关修改和废除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文件、制定判例、培训干部、法官和司法专业人员等职责……
回顾过去八十年,在国家发展的各个阶段,无论境遇如何,从艰苦卓绝的抵抗岁月到和平繁荣的时代,一代又一代的法院官僚和公务员始终忠于党和国家,为人民服务,奋斗不息,克服一切困难挑战,团结一致,努力建设一个名副其实的人民法院,使其成为正义、公平、维护正义、反对邪恶、捍卫党和国家利益、维护组织和个人合法权益、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象征。八十年来,法院部门荣获党和国家颁发的诸多荣誉,包括金星勋章和两枚胡志明勋章。
人民法院总书记杜林在仪式上致辞时强调,谈及人民法院,就意味着谈及正义和公平的神圣意义;意味着谈及廉洁和公正;意味着谈及人民的信任和支持。这既是人民法院的骄傲,也是其对国家的重大责任。
越南民主共和国诞生于八月革命胜利之后,它伴随祖国经历了两次漫长的战争,并在民族复兴事业中不断成长,人民法院部门为争取独立、民族统一、建设和保卫越南社会主义祖国的事业做出了许多重要贡献。
随着国家的发展,法院部门的重要作用和地位日益得到肯定;法院的职能和任务日益明确;法院部门的组织模式日益完善;法院部门的法官和工作人员队伍日益强大;设施、设备和工作条件日益改善;法院部门的工作日益取得进步。

总书记重申,我们党和国家始终承认和高度赞赏人民法院在各个时期所作出的功绩和贡献,从捍卫革命成果、巩固人民政权、维护政治安全、保障社会秩序和安全、预防和打击犯罪、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和消极行为;到维护正义、公平、维护人权、公民权利、国家、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合法权益。
为做好本职工作,总书记要求人民法院部门必须始终牢牢掌握、切实贯彻落实党关于全面推进创新进程、同步落实战略任务和突破性政策以推动国家新时代、民族发展时代的方针和政策,做好与党和国家进行战略咨询协调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司法改革创新建设、同步完善国家发展体制的方针和政策。
要始终保持和加强党对司法机关,特别是人民法院的领导。这是不可动摇的原则,确保人民法院部门不断发展进步,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民族独立目标,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一切工作的最前面。人民法院必须成为坚实的政治和法律“堡垒”,为巩固人民对党、国家和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创新、建设和发展事业的信任做出贡献。
总书记要求重点提高各级法院审判活动的质量和效率。这既是法院部门的核心任务,也是司法改革的核心任务。
在司法活动中,必须以维护正义、公平、人权、公民权利、国家利益以及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为衡量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司法原则,尤其要确保司法独立、依法行事;确保司法程序遵循诉讼原则;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审判公开透明;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嫌疑人和被告的辩护权以及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任何案件或事件,无论其性质或程度如何,都绝不能被允许存在不公正或严重违法行为,损害国家权利和利益以及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法院部门必须不断努力使每一项判决都“合情合理”——既严谨依法,又饱含人文关怀,既维护法律纪律,又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既培育人民的信任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使法院不仅是司法机关,更成为正义和人民信任的象征,成为人民信赖公平正义的坚实后盾。

正义、公平、信仰和理性的象征
秘书长强调,必须加强各方参与法律机构的建设和完善,确保检察机关在各项活动中始终如一地适用法律。法院部门推进现代化,扩大国际合作,加强数字化转型,应用科技手段,力争建设电子法院——一个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的数字化法院。
司法机关要继续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在外交和国际合作方面做好工作,以提高越南法院的国际地位和声望;研究、选择和学习现代司法制度国家的经验,不断提高国内法院的运作能力,特别是审理和解决涉及外国因素和国际性质的案件和事项的能力,并积极参与国际司法活动。

总书记指出,最重要的问题是要特别重视做好部门建设工作,特别是要建设一支符合新形势要求和任务的人民法院干部和法官队伍;要集中精力做好党的建设工作,建设一个廉洁、强大、专业、现代化的部门,弘扬团结和责任精神;加强部门内部的纪律、秩序和廉洁;确保改组精简后三级人民法院模式顺利、高效、有效运行。
法院系统必须特别重视建设一支干部队伍,尤其是一支具有坚定政治意志、高尚品德、正直诚信、精深专业知识、勇于捍卫正义、敢于打击不法行为的法官队伍。每一位法院工作人员,特别是法官,都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自身作为“衡量正义与公平”的受托人的角色和责任;并且“以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名义”进行审判和宣判。每一项判决不仅体现了适用法律的能力,也体现了政治意志、职业道德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因此,对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要求必须是真正公正、诚实、勇敢、精通法律、熟悉实践并富有同情心。每一位法院官员都必须不断学习和培养道德和专业能力,正如胡志明主席教导法院官员的那样:“为人民服务,遵守法律,保持公正无私”,“贴近人民,了解人民,帮助人民,向人民学习”,以适应新时期日益提高的工作要求。
总书记重申,党和国家将继续投入资源,加强各级法院的设施建设,配备车辆和办公场所,使法院不负其作为司法中心和正义象征的地位。
总书记认为,人民法院部门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继续取得长足进步,真正成为我国社会正义、公平、信任和理性的象征,为建设人民的、人民的、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越南作出重要贡献;与全党、人民和军队一道,成功实现人民富强、国家民主、公平和文明的目标。
在仪式上,党和国家领导人代表苏林总书记向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劳动英雄”称号。
越南副主席武氏英春向河内市人民法院和胡志明市人民法院颁发一级劳动勋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