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宣布任命12名地区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6月30日,义安省人民法院举行仪式,宣布并移交任命所属地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的决定。

此次活动标志着按照202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版)规定的区域人民法院组织模式安排和精简法院部门组织的政策的具体实施,该政策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202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设立区域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系统组织结构的一项重要变革,旨在提高审判活动的有效性,满足司法改革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总体政策,乂安省人民法院已制定计划,将原有的20个区、市、镇人民法院撤销,并在乂安省人民法院下设12个区域人民法院。

成立自治区人民法院,旨在实现新形势下精简机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审判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诉求的目标。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建设现代化、专业化、廉洁服务型司法体系的决心。
此次出任自治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的干部,都是业务素质过硬、政治担当、职业道德高尚,为审判工作和管理工作作出了诸多贡献的人才。在充满挑战、充满期待的转型时期,这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重大责任。

省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玉山同志在仪式上发表讲话,向受聘同志表示祝贺;在新的岗位上,他们要继续秉持责任感,保持专业素质,领导和组织完成解决和审理各类案件和事项的任务;提高审判质量,确保遵守法律规定并本着司法改革的精神;要清楚地理解和落实精简机构的目标,旨在建设一个有效、高效的国家机构,真正成为国家发展的有力工具,更好地满足人民的合法需求和愿望。
仪式上,组委会宣布任命12名义安省地方人民法院院长,包括:
荣市人民法院院长武德水被任命为义安省第一区人民法院院长。
义禄县人民法院院长黎氏玄被任命为第二区人民法院(义安省)院长。
演州县人民法院院长潘文原被任命为乂安省第三区人民法院院长。
琼銮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文胜被任命为义安省第四区人民法院院长。
南丹县人民法院院长高克建被任命为义安省第五区人民法院院长。
安城县人民法院院长范文江被任命为义安省第六区人民法院院长。
杜良县人民法院院长陈英雄被任命为义安省第七区人民法院院长。
太和市人民法院院长阮廷山被任命为乂安省第八区人民法院院长。
昆强县人民法院院长 Lu Thi Dung 被任命为义安省第九区人民法院院长。
归合县人民法院院长 Dao Van Dat 被任命为义安省第十区人民法院院长。
祥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Moong Cong Hai 被任命为义安省第 11 区人民法院院长。
奇山县人民法院院长黎友禄 (Le Huu Loc) 被任命为义安省第十二区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