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召开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11月18日上午,中央反腐败和消极行为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在越共中央委员会总部举行会议,中央书记处书记、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主持会议。
会议就下列内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指导委员会第二十一届会议至今督导的若干案件和事件指导处理结果;检查对侦查、移送、接收和处理举报、建议追诉有腐败、经济和反腐败犯罪苗头的案件以及腐败、经济和反腐败案件和事件的资产评估和估价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组织情况的结果;各省和直辖市反腐败和反腐败指导委员会成立和运行情况、成效。
![]() |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和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务委员会主任、中央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潘廷泽同志出席会议。图片来源:Tri Dung/VNA |
![]() |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与指导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图片来源:Tri Dung/VNA |
![]() |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会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Tri Dung/VNA |
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中央检查委员会对政治局和书记处管理的27名干部给予纪律处分(比去年同期增加20人)。
自本届任期至指导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期间,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管理的56名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其中包括10名中央委员和原中央委员……
自指导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至第二十二次会议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犯罪案件297件、被告68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53件、被告298人)。
其中,指导委员会监督指导的案件、事件中,新提起公诉8起、29名被告,新增提起公诉12起、40名被告;立案侦查10起、134名被告,新增侦查6起、142名被告;提起公诉7起、77名被告;一审审理5起、55名被告,二审审理6起、53名被告。
民事执法机构在指导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已从案件中追回超过 9,0270 亿越南盾(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 7,0000 多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