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直辖市反腐败指导委员会活动总结
7月8日上午,中央内务委员会举行网络会议,总结2024年上半年各省直辖市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工作情况。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务委员会主任、中央反腐败和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潘廷泽同志主持会议。中央内务委员会领导共同主持会议。
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省国会代表团团长、乂安省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主任——太清贵同志在乂安大桥主持会议。
参加会议的还有:省委常务副书记、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阮文统同志;省委常委同志:省委组织委员会主任、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黎德强;省委检查委员会主席、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范仲黄;省委内务委员会主任、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胡黎玉以及相关机关、单位领导。
“上面很热,下面也很热。”
对半年来的评估表明,虽然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但在经验不足的情况下,省指导委员会的活动已经有了许多明显的变化,活动越来越系统化、有条理化、有效性。
省督导委员会重点指导加强巡视、监察、审计工作,提高职能部门在查处腐败和反腐败斗争中的协作效能;既指导严厉查处一批腐败和反腐败案件,特别是复杂、旷日持久、疑难、纠缠的案件;又积极主动发现、起诉、调查和严厉查处一批新案件、旧案和新出现的问题。

据此,省指导委员会已审查并对该地区引起社会关注的74起案件和33起复杂腐败和负面事件进行了监督指导。
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行为工作全年新起诉腐败犯罪案件456件、被告人1265人;起诉不良行为干部党员823人。
省指导委员会已指示处理35名纵容腐败和不良行为发生的机关、组织正副负责人案件;对非国有部门腐败和不良行为提起公诉73起、64名被告人。
省指导委员会积极领导和指导落实多项措施,防止腐败、消极和浪费,提高各领域国家管理的有效性;其中,通过2088次检查,对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行为的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58个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并及时纠正和整改......

义安省把预防和打击腐败、反腐倡廉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而经常性的任务,在省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继续同步采取措施,创造积极、全面的变化,为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秩序、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省督导委员会自成立以来(2022年6月),已督导贪污腐败和不良案件27件(其中20宗、7起),其中已结束督导7件、2起;正在督导13件、5起。
会议听取了中央内务委员会领导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越共中央政治局2023年10月27日第132-QD/TW号关于在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过程中控制权力、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行为的规定内容的讲话。
为各级党代会培养优秀人才
在听取多个省市的意见后,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务委员会主任、中央反腐败和消极行为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潘廷泽同志发言并答复了来自省级层面的若干建议和提案。

中央内务委员会主任潘廷泽同志代表中央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总结并肯定各省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成效,使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情绪工作“上热下热”。
中央内务委员会主席已确定今年下半年的若干重点方向和任务,包括继续深入指导和有效落实政治局关于控制权力、预防和打击腐败和不良行为的规定以及新时期干部和党员的革命道德标准。

同时,指导完成对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党对保护发现、检举和反对腐败、浪费和消极行为人员工作中的领导,对接待群众、处理信访和检举工作中的领导,对执法机关对案件和事件调查处理的指导意见的初步和最终审查。
中央内务委员会主席要求继续推动检查、监督和审查工作,重点关注腐败和消极行为容易滋生的领域,特别是中央指导委员会和中央检查委员会指导下的突出、紧迫问题和人民关心的议题;提高民选代表机关、越南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人民和新闻媒体对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行为工作的监督效力……

潘廷泽同志尤其要求集中指导排除困难和障碍,加快检查进度,彻底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严重、复杂腐败案件和负面案件,尤其是中央指导委员会交办的、省指导委员会监督指导的案件,包括涉及各级领导、管理干部的案件,为即将召开的各级党代会干部工作服务。
为此,必须严格落实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关于“绝对不允许犯错误、贪污腐败、消极掩盖罪行、给党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人进入领导机关”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