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起诉4名伪造土地拆迁补偿文件的嫌疑人
(Baonghean.vn)——荣市警察调查局刚刚对来自雄东公社东荣合作社的 4 名被告提起公诉,罪名是伪造土地清理补偿文件和记录。
这四名对象分别是:同荣合作社主席吴有义先生(1960年生);副主席吴光王(1966年生);合作社监察委员会主席吴文红(1963年生);同荣合作社会计阮红乐(1951年生)。
此前,位于兴东乡7号地块90号地块,只是一处灌溉湖,并未分配给村民,但上述被告人伙同第二小组成员黎一清先生伪造了养鱼合同文件,以便在国家收回该土地时获得场地清理补偿。
同荣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向雄东乡人民委员会提供了一份虚假合同,人民委员会确认了第90号地块、第7幅地图的来源、时间和面积。在准备好补偿和场地清理记录后,同荣合作社的4名被告从国家获得了607,274,000越南盾,黎一清先生获得了35,722,000越南盾的补偿。
目前,荣市警方正在继续扩大调查,考虑让雄东乡人民委员会承担起确认上述事件土地来源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