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婪的人在 ATM 机上取钱时付出的代价
看到之前交易的ATM卡里还有很多钱,Hien萌生了挪用的想法,向他的账户转入了3100多万越南盾。
4月20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对阮光宪(35岁,龙边郡人)因使用电子设备侵占财产罪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书显示,2015年12月中旬,明先生(住龙边郡)到河内一家大型银行的ATM机取款,取到钱后未办理业务即离开,取回ATM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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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Hien在法庭上。照片:TT |
就在这时,阮光宪出现了。看到ATM机屏幕上显示“是否继续交易?”,阮光宪按下了“是”按钮。
当Hien查看Minh的银行卡余额时,发现有3200万越南盾,于是他萌生了将3100多万越南盾转入自己账户的想法。之后,他销毁了Minh的ATM卡,然后回家庆祝春节。
针对上述行为,2016年12月底,Hien因使用电子设备侵占财产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个月。被告人认为一审判决过重,遂提起上诉,要求改为缓刑,经二审法院商议后获准。
据 Zing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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