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男孩打架,1人死亡,4人入狱
(Baonghean.vn)罗文尚被围殴,拔出弹簧刀,胡乱刺向前方。猛烈的刺击导致刀刺入罗文王腹部,导致其失血过多死亡。
5月17日上午,省人民法院对罗文尚(Lo Van Thuong,1997年出生,居住于祥阳县三定乡)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罪名是“故意杀人”;对韦文强(Vi Van Cuong,1994年出生,居住于祥阳县石严乡)、罗文南(Lo Van Nam,1998年出生)和罗文宣(Lo Van Tuyen,1998年出生)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
庭审调查、辩论情况表明:2017年12月17日晚,罗文尚、颜文尚等人前往三泰乡Can村一熟人家参加聚会。在此,罗文尚等人与三泰乡的罗文王(2001年出生)、罗文宣、魏文强、罗文南等人以及三泰乡的一些年轻人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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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文尚(最左)与被告在庭审现场。图片:Nhu Binh |
因为之前去三定乡玩的时候,被乡里的小伙子追打,Vuong就叫朋友们去拦住并殴打Thuong他们一伙,报复他们。Vuong他们一伙人离开婚礼现场,在街上等着。这时,宴会结束了,Thuong和朋友们也离开了。看到前面站着一群人,怀疑他们被拦住殴打,Thuong便借了Sang的弹簧刀自卫。
看到Thuong坐在Sang的摩托车后座上回家,Vuong走上前去,将她拉倒殴打。Tuyen、Cuong和Nam也加入进来帮忙。Thuong被围殴,Thuong持刀向前乱捅,刺中了Vuong的腹部。看到受害者倒地,Lo Van Thuong逃跑了,被Sang带回了家。
罗文王被送往医院接受紧急救治,但因伤口触及要害部位,导致大量失血,最终不治身亡。2017年12月18日,罗文尚向警方自首,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庭审中,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有悔罪表现。事发后,Thuong的家人已向Vuong的家人赔偿6800万越南盾。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减轻被告人Thuong的刑罚。
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合议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文尚有期徒刑7年,并责令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罗文王家属1.375亿越南盾;被告人魏文强、罗文南、罗文宣三人分别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