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为了钱,义安省一名当地男子将妻子卖到国外。

陈武 DNUM_AJZAIZCACE 08:41

虽然他与T女士是夫妻,但当听到朋友让他找个女人卖到中国时,义安省的一名当地男子便打算将自己的情人以1500万越南盾的价格骗卖。

8月8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Moong Van Chuyen(1988年出生,居住于奇山县Chieu Luu乡)和Luong Pho Tam(1990年出生,居住于奇山县Bao Nam乡)因涉嫌“贩卖人口”罪名开庭审理一案。

事件发生在2012年,当时 Luong Pho Tam 和 LMT 女士(1993 年出生,居住在同一地区)处于恋爱关系并以夫妻身份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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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梁普心(右)和蒙文楚恩在庭审中。图片:Tran Vu

2012年5月左右,Moong Van Chuyen 要求Tam寻找女性卖到中国换取零花钱。Tam立刻想到了自己当时的同居女友,便试图诱骗她卖掉这些女性。

Tam骗T女士说,自己在中国找到了一份高薪工作,如果T女士同意去,会预付900万越南盾,并承诺T女士回国后会工作3年左右,然后结婚。

这时,T女士要求支付1亿越南盾才能同意工作,于是Tam假装给别人打电话。之后,Tam回来告诉T女士,他们已经同意了。

随后,Chuyen和Tam带着T女士来到广宁省边境地区,越境前往中国。在异国他乡,T女士被Kham(身份和背景不明)卖给了一名中国男子结婚。

Kham 给了 Chuyen 2000 万越南盾佣金。Chuyen 用这笔钱给了 Tam 1500 万越南盾,自己则中饱私囊 500 万越南盾。

至于受害者,在被骗卖了12年后,她于2024年初逃回越南。随后,她向警方对 Luong Pho Tam 和 Moong Van Chuyen 提起诉讼。

庭审中,两名被告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均表示串通一气,骗取T女士前往中国骗取钱财。

受害人出庭后,讲述了自己在异国他乡遭受身心虐待的悲惨经历。T女士请求法官严惩其丈夫的行为,同时要求梁芙心赔偿5000万越南盾。

对于被告人 Chuyen,受害人要求赔偿 2000 万越南盾,并要求减轻该被告人的刑罚。

合议庭认定,两名被告的行为直接侵犯了受法律保护的公民的自由、荣誉和尊严,对越南妇女的优良风俗习惯造成了负面影响。两名被告具有完全的犯罪行为能力,并且完全清楚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但为了个人利益而罔顾法律,必须受到严惩。

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审判小组以“贩卖人口”罪分别判处 Moong Van Chuyen 和 Luong Pho Tam 各 7 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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