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任命乂安省两级人民法院12名法官的决定
(Baonghean.vn)——11月23日上午,在荣市,义安省人民法院举行仪式,宣布并移交总统关于法官任命的决定。
出席仪式的有: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国会代表团团长、省人民议会主席泰成贵,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南定,以及省各部门、行业领导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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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书记泰清贵代表国家主席,向乂安省人民法院中级法官、院长陈玉山同志颁发高级法官称号。图片:Thanh Duy |
为充实司法官员队伍,阮春福主席决定任命1名同志担任义安省两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4名同志担任中级法官,7名同志担任初级法官。
在仪式上,受国家主席授权,乂安省省委书记泰清贵向12名受委同志颁发决定。
省委书记代表省领导向被国家主席任命为高级法官、中级法官和初级法官的同志们表示祝贺。这是每一位同志和乂安省两级人民法院系统的莫大荣誉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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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书记泰清贵宣读主席决定,任命四名同志担任中级法官。图片:Thanh Duy |
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不断发展,各类犯罪、民事纠纷、行政投诉等案件增多,法官承担起新的职责,面临着诸多优势,也面临诸多挑战。
法院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公正、维护人权、公民权利、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利益以及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的工作将变得越来越繁重、复杂、紧张。
因此,省委书记要求广大法官特别是新任的12位同志,在审判工作中继续践行和维护法治精神,维护法律,不带偏见,秉持公正司法,不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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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书记泰清贵宣读主席关于任命7名同志出任初级法官的决定。图片:Thanh Duy |
每一次审判都要做到公正客观准确,既震慑犯罪,又能使人民服气,起到法制教育、引导群众和全社会行为的作用,维护人民法院系统在党、国家和人民心目中的威信。
与此同时,法官还需要不断实践、修炼,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因为每一个判决都影响着公民的权利和法院的威望。
对于刚刚被任命为高级法官的省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陈玉山同志,省委书记建议他继续发挥乂安省两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责任作用,为干部、公务员在学习、培训和履行职责中树立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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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书记泰清贵在宣布和决定仪式上发表讲话。图片:Thanh Duy |
在管理领导工作中,要继续引导加快各类案件的化解和审理,重点抓好民事、行政案件的化解,不让案件掉队;刑事案件要依法限期审理,严打冤假错案,不让罪犯逃逸,高度重视;要加强调解工作,特别是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
继续指导实施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第18号决议组织机构建设项目,建设一支精干、适应工作要求的省法院部门干部队伍。
省委书记还建议继续关注了解全区干部、公务员的思想、愿望、思想状况、生活和工作情况,从而鼓励和推动大家齐心协力、携手将义安省法院区建设成为共同的家园,工作上团结一心、生活中亲如一家、共享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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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省人民法院院长陈玉山代表受聘同志发表讲话,接受任命。图片:Thanh Duy |
12名受委同志名单
1.总统于2021年10月12日颁布的第1781/QD-CTN号决定中,决定任命乂安省人民法院院长、中级法官陈玉山同志为高级法官。
2.总统于2021年10月12日颁布的第1782/QD-CTN号决定中,决定任命4名同志为中级法官,其中包括:
- 范氏水琼 (Pham Thi Thuy Quynh) - 乂安省人民法院首席审查员、专业检查和判决执行部副部长。
- Tran Thi Thuy Ngoc - 审查员,乂安省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 阮氏秋香(Nguyen Thi Thu Huong)- 初审法官,义丹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 Tran Van Lam - 初级法官,Tuong Duong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3.总统于2021年10月12日颁布的第1783/QD-CTN号决定中,决定任命7名同志担任初审法官,其中包括:
- 梁氏艾(Luong Thi Ai)——法院秘书,祥阳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 Thai Thi Ha(泰氏哈)——泰和镇人民法院秘书。
- Nguyen Hong Ha - 义安省人民法院审查员。
- Vo Anh Son - 荣市人民法院书记。
- Ngo Van Phu - 乂安省人民法院审查员。
- 何春权(Ho Xuan Quyen)——法院秘书,太和镇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 Dang Thi Phuong(邓氏方)- 乂安省人民法院审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