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7个工作组督办14个省份腐败案件
4月27日上午,在越共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央书记处书记阮富仲的主持下,越共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河内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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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召开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图片:BNC) |
指导委员会会议对内容进行了讨论和评论。指导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结论执行情况回顾:自第九次会议以来,各主管部门积极落实总书记、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的结论内容:中央宣传部正在加紧完成《关于反腐败信息宣传提供、指导和导向机制的条例》草案,提交秘书处签署和颁布。政府正在加紧完成《反腐败法》实施十年总结,准备组织召开全国《反腐败法》实施十年总结会议,提出对《反腐败法》的根本性修改建议。
指导委员会重点指导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党对侦查和处理腐败案件的领导”的第50-CT/TW号指示;准备部署工作组检查和监督案件的侦查工作;在多个地方启动、侦查、起诉和审判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对税务和海关部门预防、侦查和处理腐败情况进行专题检查。
已经并正在引导解决群众关心的众多重大复杂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努力破除障碍,加快侦查、起诉和审判。特别是,有关部门紧急协调,努力破除障碍,在党的十二大前完成8件重点案件的一审审理,并继续采取后续措施,依法全面处理上述案件,在广大干部、党员和群众中产生了良好的舆论效应。
宣读政治局关于整顿指导委员会的决定,对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任务分配的决定提出修改补充意见。
关于指导委员会2016年对案件检查、督促检查、起诉、侦查、检举和审判重大、复杂腐败案件及社会关注的经济案件的计划:这是落实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中央委员会决议的一项常规活动;继承和发扬近年来检查、督促检查的成果,2016年指导委员会继续部署由7名指导委员会委员率领的7个工作组,对太原、谅山、富寿、老街、北宁、西宁、后江、朔庄、广义、平福、广南、富安、隆安、前江14个省份的案件检查、督促检查、起诉、侦查、检举和审判重大、复杂腐败案件。同时,对税务、海关领域预防、发现和处理腐败情况进行专题检查。
关于贯彻落实2015年12月7日中央政治局第50-CT/TW号指示“关于加强党对侦查和处理腐败案件的领导”的方案的意见。
对办理重大、复杂、群众关心的腐败案件、经济案件的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提出意见。
指导委员会对各机关为解决困难和问题所做出的努力和协调给予高度评价,在党的十二大召开前完成了8起重点案件的一审审理,在干部、党员和群众中产生了积极的舆论影响。
同意将越南新线公司江金达及其同伙犯“侵占财产罪”、“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收受他人犯罪所得罪”、“包庇他人犯罪罪”等罪案列入指导委员会监督指导的案件名单。
据工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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