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对 18 岁以下人群友好的法庭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向各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发出关于推行法庭模式的批复。
据悉,2015年11月27日,第十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2015年刑事诉讼法典,将党对司法改革的方向和观点制度化,将2013年宪法的规定具体化,包括“保障审判的诉讼原则”、“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权利”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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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刑事审判的法庭模式 |
根据2015年《刑事诉讼法》第257条规定,法庭应当布置得庄重、安全,确保行使公诉权的人与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之间的平等。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规定:关于审判未满18周岁的人(未成年人),2015年刑事诉讼法第423条第4款规定:“法庭布置得友善,适合未满18周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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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18 岁以下的人进行刑事审判的法庭模式。 |
为有效落实上述规定,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积极研究建立普通刑事案件法庭模式和未满18周岁刑事案件法庭模式。
为推动按照上述模式组织庭审,最高人民法院提请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军事法院院长尽快提出关于模式庭审的意见,为模式庭审的实施创造必要条件,确保节约成本、符合法律规定。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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