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干部工作的决定
9月16日,中央组织委员会在高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干部工作的决定。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委员会主任张氏梅出席会议。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张氏梅向新任高平省委书记陈鸿明传达了这一决定。 |
会上,中央组织委员会副主席梅文政宣布政治局决定,调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委员、国防工业总局(国防部)局长陈鸿明中将加入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担任高平省委书记、国会代表团团长,任期为2020-2025年。陈鸿明同志接替其前任赖春孟同志担任高平省委书记。赖春孟同志被政治局调任为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张氏梅在会上发表讲话时表示,相信陈鸿明同志在新的岗位上将充分发挥自身能力和经验,特别是发挥多年来在第一军区工作积累的经验,深入研究,迅速开展新的工作。当前最重要的是保卫国防安全,建设和平稳定的边境,照顾好少数民族的生活,与高平省党委、政府和各族人民一道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建设廉洁、强大的党政体系。
在新冠肺炎疫情复杂发展的情况下,高平省委书记要继续积极主动地与党委、政府和人民一道,拿出大刀阔斧的措施,尽早、远程地控制和预防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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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委员会和高平省领导向赖春文同志和陈鸿明同志表示祝贺。 |
高平省委书记陈鸿明在就职演讲中承诺,将弘扬和继承革命故土的优良传统,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民族传统;始终发扬民族团结、决心、毅力、革新和创造的精神,实现政治目标和任务;不断学习实践,提高政治素质,保持纯洁的道德品质,全心全意学习经验,与省委常委、常委、省委执行委员会和全省各族人民携手并进。
同时,继续发挥本省的资源、潜力和优势,确保国防安全,维护国家主权,胜利完成高平省党部第十九次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将高平省建设得更快、更可持续地发展,达到新的高度......
陈鸿明同志,1967年出生,河内市美德县安美社人,政治理论等级:高级,专业等级:工学博士。陈鸿明同志拥有35余年工作经历,在军队环境中成长,担任过多个领导、指挥职务。2014年至今,历任:工程兵司令,第一军区副司令兼参谋长,第一军区司令,中央军委委员,国防工业总局局长;在越共十三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第十五届国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