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政治局作出关于建立公社警察正规部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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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公安部组织结构的提案正在提交政治局审议。该提案提出了将乡镇警察队伍建设成正规化(目前为半职业化)的方向。因此,《乡镇警察法》草案已从计划方案中撤出,并将根据该方向重新制定。

公社警察(插图)。

司法部向政府提交的2018年第一季度制定法律法规和颁布法律法规实施细则文件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指出,目前,已要求撤回或推迟提交2018年计划下的一些法律草案,例如《乡镇警察法》、《关于修改和补充刑事判决执行法若干条款的法律》、《关于修改和补充环境保护税法若干条款的法律》。

上述法律草案的撤回和推迟,是由于存在一些新的、重要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实践中尚未得到落实,因此需要更多时间进行研究。例如,对实施犯罪的商业法人执行判决的问题、有条件提前释放罪犯的问题(修改补充《刑事判决执行法》若干条款的法律)或将商品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对象清单的问题,都需要更多时间进行研究,认真评估对民众和企业的影响,并确保实施过程中的可行性(修改补充《环境保护税法》若干条款的法律)。

至于《公社警察法》草案,司法部表示,当局之所以退出该项目,是因为正在提交政治局审议的《完善公安部组织机构建设方案》对公社警察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方向。具体来说,这将是一支正规化警察队伍,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支半职业化的警察队伍。

根据该项目,有必要在《人民公安法》中纳入关于社区警察部队的规定,以确保关于警察部队的组织原则、运作、职能、任务、权力、制度和政策的规定保持一致。

此前,公安部部长苏林宣布,上述项目的主要方向包括:建立集中、统一、专业化、精简的公安部组织,​​建立有效、高效的行动中心,加强基层建设,朝着“精部、强省、综合、乡贴近基层”的方向发展;减少中间层级,提高部属各部门素质;调整和减少公共服务单位、新闻、卫生等单位;将20个省和直辖市的消防警察部队与省、市警察部队合并,确保衔接,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执行任务。

建立正规化乡镇警察队伍,在治安秩序问题复杂的重点地区先行配置正规化乡镇警察,待相关法律文件完善后,逐步在全国统一推行。

苏林中将强调,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关于创新、加强党的领导、革新政治体系组织、精简中层管理层级的政策和决议,不会影响人民公安的职能和任务。同时,该项目为部署和调整力量、加强直接作战力量、注重基层建设和建立常备社区警力创造了最有利的条件。

公安部长说:“从此以后,警察队伍将更加贴近群众,更加深入基层,掌握情况,在基层有效解决安全和秩序问题;克服重叠和分裂,加强行政改革;创造更好的条件,集中投资,实现装备和作战车辆的现代化。”

据 dantri.com.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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