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政治局提交建立公社警察正规部队的决定。
完善公安部组织架构的方案正在提交政治局审议。该方案明确了将乡镇警察队伍建设成正规化(目前为半职业化)的方向。因此,《乡镇警察法》草案已从计划编制中撤出,并将根据该方向重新编制。
公社警察(插图)。
司法部向政府提交的《2018年第一季度制定法律法规和颁布法律法规实施细则文件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指出,目前,2018年计划下的一些法律项目,如《乡镇警察法》、《关于修改和补充刑事判决执行法若干条款的法律》、《关于修改和补充环境保护税法若干条款的法律》等,不得不要求撤回或推迟提交期限。
上述法律草案因存在新的、重要的问题而未能在实践中得到落实,因此被撤销或推迟,需要更多时间进行研究。例如,对实施犯罪的商业法人执行刑罚、有条件提前释放罪犯(修改补充《刑事判决执行法》若干条款的法律)或将商品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对象清单等问题,都需要更多时间进行研究,认真评估对民众和企业的影响,并确保实施过程中的可行性(修改补充《环境保护税法》若干条款的法律)。
至于《公社警察法》项目,司法部表示,主管部门退出该项目的原因是,正在提交政治局审议的《完善公安部组织机构建设方案》对公社警察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方向。具体来说,这将是一支正规化的警察队伍,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支半职业化的警察队伍。
根据该项目,有必要在《人民公安法》中纳入有关社区警察部队的规定,以确保有关警察部队的组织原则、运作、职能、任务、权力、制度和政策的规定保持一致。
此前,公安部部长苏林宣布,上述项目的主要方向包括:建立集中、统一、专业化、精简的公安部组织,建立高效、高效的行动中心,加强基层建设,朝着“精部、强省、综合、贴近基层”的方向发展;减少中间层级,提高部属各部门的质量;调整和减少公共服务单位、新闻、卫生等部门;将各省和直辖市的20个消防警察单位与省、市警察部队合并,确保衔接,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执行任务。
建立常设社镇警察队伍,在治安秩序问题复杂的重点地区率先部署常设社镇警察,待相关法律文件完善后,逐步在全国统一推行。
苏林中将强调,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关于创新、加强党的领导、革新政治体系组织、精简中层管理层级的政策和决议,不会影响人民公安的职能和任务。同时,该项目为部署和调整力量、加强直接作战力量、注重基层建设和建立常备社区警力创造了最有利条件。
公安部长说:“从此以后,警察队伍将更加贴近人民、更加深入基层,掌握情况,在基层有效解决安全和秩序问题;克服重叠和分裂,加强行政改革;创造更好的条件,集中投资和现代化装备和作战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