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阿洛镇土地基金发展中心:仅靠2%的收入无法自给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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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vn)-库阿洛镇土地基金发展中心主任向省人民议会监督团报告:仅占收入的 2%从补偿来源、场地清理、单位无法控制

Ban Pháp chế HĐND tỉnh giám sát về cơ chế tự chủ tại Trung tâm Phát triển quỹ đất TX Cửa Lò. Ảnh: Hoài Thu
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在库阿罗镇土地基金发展中心监督自治机制。图片:怀秋

库阿洛镇土地基金发展中心是根据2011年10月19日第51/2011/QD-UBND号决定成立的,其基本任务包括:场地清理补偿和镇内土地开发。此外,该中心还负责支持库阿洛镇的招商引资工作。

3月31日下午,由法制局副局长泰氏安琼女士率领的省人民议会监督团,到洛山镇土地基金发展中心对自治机制进行监督。洛山镇领导代表和镇土地基金发展中心代表出席了会议。

阮青松先生汇报了该单位自主机制的实施情况,他表示,该中心是一个自筹资金的公共服务单位,部分运营成本由其承担。目前,该中心拥有7名工作人员和11份合同;其自主资金依赖于2%的补偿和场地清理资金。然而,这笔资金来源有限且不稳定;此外,补偿和场地清理方面的法规不断变化,房地产市场低迷,导致该中心在利用土地资金方面经常遇到困难。

在所承担的任务中,由于没有储备金,Cua Lo镇土地基金发展中心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接收组织、家庭和个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因此,阮青松先生还建议设立补偿和场地清理储备基金、土地开发储备基金,为土地开发提供资金支持,以进行补偿和场地清理。

Một góc Thị xã Cửa Lò. Ảnh tư liệu
库阿洛镇一角。照片:文件

会议上,代表们讨论了如何使用规定的2%收入,逐步实现自主运行。但实际操作表明,在土地基金开发过程中,土地基金开发中心最多只能从补偿和场地清理来源收取2%,并且没有土地拍卖收入。

此外,该中心每年的自主运营预算取决于众多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规划和计划,以及镇内的建设工程量,因此预算不稳定。因此,Cua Lo镇土地基金发展中心目前无法实施自主机制。

Bà Thái Thị An Chung - Phó ban Pháp chế HĐND tỉnh phát biểu tại cuộc làm việc. Ảnh: Hoài Thu
省人民议会法制部副部长泰氏安琼女士在会上发表讲话。图片:怀秋

关于劳动力的使用,阮成松先生表示,除了按规定雇用的7名工作人员外,其余11名工作人员均由镇政府承包经营并支付工资。要实现自主经营,必须有收入,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有资金来利用土地基金,并且必须建立中心能够自我核算的机制;允许中心进行土地拍卖。

泰氏安贞女士表示,中心在吸引库阿罗镇投资方面开展了许多积极活动。尽管中心的自主权有所提高,有助于减少预算支出,但稳定性尚不高。安贞女士还表示,中心的一些工作计划仍然比较被动,尚未制定具体的工作岗位项目。关于中心提出的建议,代表团将收到并提交主管部门审议。

怀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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