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教育培训部前主任及11名被告
被告人范氏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权,非法干预招标活动,指使下属为该图书公司参与投标、中标创造条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刚刚发出起诉书。起诉范氏姮女士——清化省教育培训厅原厅长,因在购买一年级教具的两个招标项目中“违反招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而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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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范氏恒——清化省教育培训厅原厅长。资料来源:公安部 |
因同一罪行被起诉的还有11名共犯,包括:原计划财政部副部长阮文锋,原计划财政部部长黎文强,原计划财政部部长郑友义,原教育培训部计划财政部专家裴智实,清化图书公司经理黎世山,BTC VALUE评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邓春明,BTC VALUE公司评估师阮国越,BTC VALUE公司第三评估部门经理胡氏秀,南英公司经理阮维灵,原黄岛公司经营部副部长裴越龙,清化图书公司总会计师武氏宁。
据起诉书显示,2020年,清化省教育培训厅部署了2个招标包,用于购买一年级教具,以实施2020-2021年清化省学校新教材计划,总价值超过1190亿越南盾。
为了赢得投标,清化图书公司总经理黎世山会见了范氏恒,要求参与投标,并为赢得上述两个投标包创造条件。
范氏姮随即指示计划财务部部长黎文强、计划财务部部长阮文锋为孙文清化图书公司参与竞标创造条件。
在为极度困难地区169所学校购买2020-2021年一年级教材及实施新教材计划、运输安装设备的招标项目(第一招标项目)实施过程中,被告人Cuong、Phung与Son商定,让Thanh Ha财团(Thanh Hoa图书公司和Hoang Dao公司)赢得第一招标项目。
为了使文件合法化并符合投标资格,Cuong、Phung 和 Son 商定列出一年级教学所需设备清单及每种设备的价格。Son 随后联系了黄岛公司销售部副部长裴越龙,了解了技术规格、配置、投影仪价格等信息,并商定价格,让范氏恒签署了提交清化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该招标包实施方案的申请书。清化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该方案后,范氏恒签署了合同,聘请 BTC VALUE 评估公司对一号招标包的设备进行评估,评估代表为何氏秀。
随后,Sau 依据 Phung 和 Son 之前商定的清单和设备价格,按照 Son 和 Phung 的要求修改了估价证书草案。
从被告双方商定的清单中,清化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了第一套购买教具的清单和预算,总预算超过336亿越南盾。
其次,被告人黄某委托南英公司编制第1包招标文件并评估招标文件,但未按规定对南英公司的产能状况进行评估。
阮维灵本人是该公司董事,没有按照规定从事招投标活动的资格证书,但阮维灵伪造文件,提交他人的学位证书以满足要求。
随后,Linh起草了合同谈判记录、咨询合同和投标决定,并将它们发送给清化省教育培训部计划财政部专家Bui Tri Thuc,让Thuc对其进行了合法化并提交给被告Hang批准,以准备投标文件。
1号标段所有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工作均由阮维灵根据冯、强、山三人的请求和协议进行。
与上述伎俩类似,在2020-2021年实施新教科书计划一年级教材采购及512所学校设备运输、安装招标项目中(招标编号2),上述被告人伙同计划财政部副部长郑友义(接替已退休的黎文强)、武氏宁、邓春明、阮国越等人合谋、串通,伪造记录、文件,使其合法化并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然而,由于2号标段价值巨大(近870亿越南盾),清化图书公司没有能力参与,Son主动联系黄岛公司、康安公司、南和公司和隆成公司,提议以Thanh Ha-Thanh Hoa Consortium的名义加入竞标联合体。
由于事先的串通和安排,清河合资公司(清化图书公司、黄岛公司)和清河—清化合资公司(均由孙正义管理)参与竞标,并轻松赢得上述两个项目包,总价值为1196亿越南盾(项目1价值326亿越南盾;项目2价值近870亿越南盾)。
资产评估结论显示,第一标段的实际价值为249亿越南盾,被虚报为326亿越南盾(相差76亿越南盾)。第二标段的实际评估价值为737亿越南盾,而实际投标价值接近870亿越南盾(虚报了132亿越南盾)。两个投标总价值被虚报,导致国家预算损失超过208亿越南盾。
起诉书称,被告人范氏姮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干预招标活动,指使下属为清化图书公司参与并中标创造条件。
范氏姮在明知承包商选定结果的内容不公正、不客观的情况下,仍签署了下属的提案文件。
范氏姮非法获利30亿越南盾。本案多名被告人获利数十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