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1日起,车主可以在线查询自己的汽车和摩托车登记记录。
从今天(2023年2月1日)开始,车主或合法车辆管理者可以在越南登记处网站上查询车辆登记数据记录、摩托车、踏板车等。
交通运输部于2022年11月29日颁布的第28/2022/TT-BGTVT号通函,规范车辆登记数据信息的管理、维护、共享和安全,该通函将于2月1日起生效。值得注意的是,交通运输部管理的汽车、摩托车、摩托车等车辆登记数据信息已接入共享数据库,并与机构、组织、车辆合法所有人及管理者共享。
![]() |
自2月1日起,汽车、摩托车、踏板车、专用摩托车等车辆的基本信息均可在网上查询。 |
对于汽车,共享的最低限度的登记信息数据包括共27项,例如:管理编号、车牌、登记地点、车辆状态、登记日期、登记到期日、品牌、发动机号、制造国家和年份、允许载客量(坐、卧、站)、允许的交通参与重量、袋子尺寸、箱子尺寸……
对于摩托车和踏板车,共享的最低限度信息包括 13 项,例如:原产地(国产或进口)、证书编号、证书签发日期、制造年份、商品名称、车架编号、发动机编号、容量、重量、车辆尺寸……
车辆登记数据库由登记单位创建,更新至数据系统,并由越南登记处集成、连接和共享到交通运输部的共享数据库中。提供和共享登记数据的主体包括:为国家管理服务的机构;合法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要求提供的其他组织和个人。
![]() |
提供和共享车辆检测数据的主体包括:国家管理机构;合法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根据要求)。说明图 |
越南登记处一位代表表示,车辆登记数据记录的连接、共享和接收是通过在线电子环境或书面形式进行的。这些公开数据有助于当局和车主轻松地与需要识别的实际车辆进行比较。
对于车主来说,可以通过越南登记处的网站访问车辆登记数据(无需账户或密码)。
此外,车主还需向登记部门和登记单位以书面形式请求提供有关其车辆的信息(请求中必须明确说明使用目的和需要共享的车辆),但必须按照财政部的规定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