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6日起,工资系数为2.34或以下的公务员将获得加薪。
根据政府法令,自 4 月 6 日起,工资系数为 2.34 或以下的干部、公务员、公共部门雇员和军队中领取工资的人员的工资将增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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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额外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每月额外工资 = 根据级别、职位、职称计算的工资系数 × 基本工资 1,150,000 越南盾/月 × 8%。
额外工资不用于计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资津贴。
此前,在11月10日举行的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了2015年国家预算估算决议,其中包括拨款11万亿越南盾用于提高退休人员工资、优待优秀人员以及提高低收入公务员、公共雇员和武装部队人员的工资(工资系数为2.34或更低)。
这一调整有助于提高约 630 万人的收入,其中近 500 万人由国家预算保障,约占领取国家预算工资和补贴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工资系数较低(2.34 或以下)的人群,其工资将提高 8%,其中包括以下 11 人:
公共服务单位领导和管理机构的公务员;从公共服务单位薪金基金领取薪金的官员。
根据政府关于公社、街道、城镇干部和公务员的职称、人数、制度和政策以及公社级非专业工作人员的规定,对公社级干部和公务员进行划分。
按照国家规定的薪级领取薪金的官员、公务员和公共雇员,由主管当局决定在越南境内的协会、非政府组织、项目和国际机构及组织工作。
根据政府关于在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规定,在党、国家和社会政治组织的机关单位从事劳动合同工作的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在公共服务单位和特殊性质协会主管机关分配的员工人数范围内工作的员工。
幼儿园教师按劳动合同工作;公务员在乡卫生站工作。
越南人民军中领取国家预算工资的工人、国防官员和合同工。
从人民公安国家预算领取工资的工人、警察和合同工。
在重要机构中领取国家预算薪水的人员。
据丹·维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