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从河静省向河内走私超过 7 公斤毒品,被判处死刑
(Baonghean.vn)——杜春孝贪图6000万越南盾的薪水,将超过7.3公斤的毒品从河静省运到河内,被义安省警方逮捕。由于毒品数量特别巨大,杜春孝被法院判处死刑。
7月22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杜春孝(1975年出生),居住于河内市还剑郡,因犯“非法运输毒品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2017年年中,Hieu结识了Nguyen Van Sang(1990年出生,居住在河南省富里市)。在两人交往期间,Sang多次雇佣Hieu从河静省香山区向河南省运送毒品。在雇佣运输毒品的过程中,Hieu得知Pham Ngoc Quynh是Sang的同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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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杜春晓。照片:陈武 |
2021年12月10日,Sang打电话给Hieu,要求他以6000万越南盾的价格从Huong Son运送300包粉红粉和2公斤氯胺酮到河南省。Hieu同意了。
Sang向Hieu转账1.2亿越南盾,指示他前往河静省存入资金购买毒品。但由于Sang没有足够的钱,卖家没有接受。
2021年12月15日,Quynh继续要求Hieu去领取“货物”,并预付1400万越南盾。Hieu前往荣市租了一家酒店等待“订单”,但由于尚未收到毒品,不得不返回河内。
几天后,Hieu继续接到命令,前往河静省香山县的Cau Treo边境口岸地区收集毒品。这次,Hieu又收到了600万越南盾的工资。因此,Hieu收到的工资总额为3000万越南盾。
12 月 24 日晚,Hieu 驾车进入荣市,并留下一辆摩托车前往边境地区购买毒品。
12月27日凌晨3点,Hieu抵达Cau Treo边境口岸。按照指示,Hieu看到路边有一个泡沫箱,里面装着多包毒品。
收到货物后,Hieu返回荣市。当Do Xuan Hieu抵达荣市雄勇坊时,他被义安省警方逮捕,身上藏有超过7.3公斤的各种毒品。
庭审中,被告人没有否认犯罪事实,承认运输毒品。被告人辩解称,犯罪原因是因境遇困难和疫情影响。
因犯运输毒品罪,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杜春孝死刑。
至于Sang和Quynh两人,由于只有Hieu的证词,调查机关正在后续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