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人民委员会指示加强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的管理。
(Baonghean.vn)-6月1日,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清田签署并发布了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活动、经营和登记管理的批示。
据此,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指导各部队、公社、坊、镇和社会政治组织加强对电动两轮车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传播。
特别要注意安全交通参与原则和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登记义务的落实,鼓励群众在2016年7月1日前完成对流通使用的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登记。
同时,区公安机关要深入学校,组织宣传引导,办理登记手续,为学生发放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牌照。
自2016年7月1日起,对未登记注册、未上牌的电动摩托车、电动滑板车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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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还向省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分支机构和单位下达具体任务,协调和有效实施全省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生产、经营和登记管理工作;
同时,责成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定期监督、检查、督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登记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对各单位、各地方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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