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制定少数民族寄宿生住宿地点、距离和物资供应标准。
省人民委员会第68/2025/QD-UBND号决定不仅明确了贫困地区学生享受扶助政策的距离和地形标准,而且确保了少数民族寄宿生有足够的毯子、衣服和书籍上学。这是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一步,为偏远地区的儿童创造了安心学习的条件。
制定关于学生白天活动范围和距离的规定,以确定学生不能去和不能返回的区域。
因此,2025年9月15日第68/2025/QD-UBND号决定省人民委员会规定,根据2025年3月12日政府颁布的第66/2025/ND-CP号法令第4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确定白天无法上学回家的学生和实习生作为政策受益人的依据,该法令规定了少数民族和山区、沿海和岛屿地区以及设有享受政策的幼儿园儿童、学生和实习生的教育机构的政策;规定了在省内少数民族寄宿学校和主管机关指定的负责少数民族寄宿学生教育的普通教育机构就读的少数民族寄宿学生的个人物品和学习用品清单。

根据地区和乡镇的特殊困难情况,实施扶持政策的地区。
根据该决定,在第三区、第二区、第一区乡镇的普通教育机构(或学校)就读的小学生和中学生,以及少数民族和山区条件特别艰苦的乡镇,还有沿海和岛屿地区条件特别艰苦的乡镇:
如果家庭住址离学校较远,则小学生的住址到学校的距离定义为 4 公里或以上,中学生的住址到学校的距离定义为 7 公里或以上。
如果地形和交通条件恶劣,从家到学校需要穿越湖泊、河流、溪流、山口、高山和滑坡。
就读于普通教育机构的高中生:如果住所距离学校较远,则以10公里或以上为准。如果地形崎岖、交通不便,从家到学校可能需要穿越湖泊、河流、溪流、山口、高山和滑坡地带。

寄宿制继续教育学生:如果住所距离学校较远,初中阶段继续教育学生的住所到学校的距离设定为7公里以上,高中阶段继续教育学生的住所到学校的距离设定为10公里以上。如果地形崎岖、交通不便,从住所到学校需要穿越湖泊、河流、溪流、山口、高山和滑坡等路段。
学生白天无法上学和回家的地区包括:第三区、第二区和第一区的公社,少数民族和山区条件特别艰苦的村庄的公社,以及沿海和岛屿地区条件特别艰苦的公社。
第三区、第二区和第一区的乡镇,少数民族和山区有特别困难村庄的乡镇,沿海和岛屿地区有特别困难村庄的乡镇,应当遵守主管当局的现行法规和补充及修订文件(如有)。
少数族裔寄宿学生个人物品和学习用品清单

根据政府 2025 年 3 月 12 日第 66/2025/ND-CP 号法令第 6 条第 3 款 c 点的规定,各级学校应一次性提供以下毛毯、蚊帐和个人物品:1 条毛毯、1 个蚊帐、1 个垫子、1 个枕头、1 个保温瓶、1 个洗脸盆、1 个塑料雨罩或雨伞、1 双室内拖鞋、10 个衣架。
根据政府2025年3月12日第66/2025/ND-CP号法令第6条第3款c项规定,每个学年提供的校服和学习用品如下:一套冬季校服、一套夏季校服、一个书包或背包、30本笔记本、20支圆珠笔、2支黑色铅笔、2块橡皮、一把尺子、一把剪刀;一套数学工具:圆规、三角板、量角器……;一盒彩色铅笔(中学阶段)。
为在民族寄宿学校和主管机关指定的承担民族寄宿生教育任务的普通教育机构就读的民族寄宿生购买个人物品,应按照规定的清单和规范,并遵守招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