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人民委员会指示处理非法侵占土地问题

October 8, 2014 09:25

(宝贤)——2014年7月21日《义安报》刊登了一篇题为“荣市非法侵占土地”的文章。2014年9月26日,荣市人民委员会发布了第4682/UBND-VP号公函,内容如下:2014年7月29日,荣市人民委员会发布了第3597/UBND-VP号公函,指示城市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检查,并采取严厉措施处理违规行为。荣市人民委员会根据城市管理部门的报告作出如下回应:

- 关于施工许可和施工订单管理:

自2009年至今,市人民委员会平均每年向约1500户居民和个人发放个人住房建设许可证。总体而言,居民和个人都遵守了已发放的建设许可证。然而,仍有一些居民和个人违反城市建设秩序,存在违章建筑、非法建筑、侵占公共用地等行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各区(乡)市职能部门及时发现并制止了违规行为,引导居民和个人按照已发放的建设许可证进行建设,大多数居民和个人也听从了政府的指示。

此外,仍有一些故意违法、违规施工的案例。市人民委员会已对近600起建筑活动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强制拆除决定。目前,仍有部分已作出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决定但尚未执行的案例,主要原因是新城区土地用途来源和住宅用地核查工作尚未移交地方政府(18例)。

- 关于Xo Viet Nghe Tinh大道上联排别墅住户自行建造围栏和铁门的问题:

2012年8月9日,荣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发布第4821/QD-UBND号决定,对宜富新城区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在毗邻越义静街的联排别墅9米退让土地上进行施工工程时违反行政规定的行为,采取补救措施。

2012年8月18日,Vinaconex 9 城区联排别墅的集体住户向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和荣市人民委员会提交请愿书,抗议拆除这些住户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建筑物,理由是围墙和屋顶仅用于划定土地边界、遮风挡雨和保护财产。

2012年8月30日,省人民委员会发布第6054/UBND-CN号公函,指派荣市人民委员会主持并协调建设厅解决上述住户的请愿。

荣市人民委员会与建设厅合作后,2012 年 10 月 15 日,建设厅发布了关于荣市宜富乡 19 村新城区项目相邻房屋围墙和大门建筑规划的第 1685/SXD-QHKT 号公函。

2012年12月14日,荣市人民委员会发出第4815/UBND-QLDT号公函,要求宜富新城区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迅速落实并严格遵守建设局2012年10月15日第1685/SXD-QHKT号公函中的相关规定。宜富新城区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及部分住户已严格遵守规定,但仍有部分住户未主动配合。因此,荣市人民委员会于2013年5月30日发出第2122/QD-UBND号决定,对上述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并责成荣市城市监察局主持协调宜富乡人民委员会、荣市公安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目前,宜富乡人民委员会正在制定一项计划,强制在越义静大道上的联排别墅建造围栏和铁门。

荣市人民委员会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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