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常务委员会完成了县、乡两级行政单位的设置。
国会常务委员会建议政府尽快完成2023-2025年阶段县、乡级行政单位调整项目,并于2024年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作出决定。
国会常务委员会建议政府尽快完成2023-2025年阶段县、乡级行政单位调整项目,并于2024年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作出决定。

国会秘书长裴文强刚刚宣布了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2023-2025 年期间县级和乡级行政单位安排的结论(第 33 次会议,2024 年 5 月)。
国会常务委员会高度评价政府、总理、内务部、各部委、中央和地方各机关在落实2023-2025年期间县级和乡级行政单位安排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感,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3-2030年期间县级和乡级行政单位安排的第35/2023/UBTVQH15号决议的要求。
国会常务委员会要求政府继续指导各部委迅速汇总、研究地方在制定2023-2025年阶段县乡级行政单位调整方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指导、解决权限范围内的简化行政手续、压缩行政单位调整相关流程和手续的实施时间,早日完成2023-2025年阶段县乡级行政单位调整方案,并于2024年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作出决定。

对于与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城市分类、行政单位标准、行政单位分类等决议有差异、需要调整指导的内容,政府应及时完成相关文件,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根据简化程序发布决议。
在制定2023-2025年阶段县乡级行政单位调整方案时,国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关注若干内容。
乡镇须强制改组,且该乡镇已依主管机关市区划分决定,确定位于市或镇内城区或内城区,且无法与其他乡村行政单位安排,而只能合并为坊者,无须评估及审查该市或镇的市区划分标准,亦无须审查改组后所设坊之基础设施发展程度。
在将一个坊与一个坊、一个区与一个区的部分自然面积进行调整的情况下,无需对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 2016 年 5 月 25 日第 1210/2016/UBTVQH13 号决议的规定安排后形成的区或坊的社会经济发展结构和水平标准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水平标准进行评估,该决议已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 2022 年 9 月 21 日第 26/2022/UBTVQH15 号决议(称为城市分类决议)和国会常务委员会 2016 年 5 月 25 日第 1211/2016/UBTVQH13 号决议关于行政单位标准和行政单位分类的规定进行了若干条款的修改和补充。国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9月21日第27/2022/UBTVQH15号决议(关于行政单位标准和行政单位分类的决议)。
在保留所管理的坊镇不变的情况下,设置、合并、划分、调整区级城市行政单位边界时,无须按照城市分类决议和行政单位标准及行政单位分类决议的规定,重新评估该坊镇社会经济发展结构和水平标准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标准。
在调整海安区(东海1坊的一部分)与海防市水原区之间的行政边界以克服不合理的行政边界线的情况下,有必要对城市地区进行分类,并对水原市计划设立地区和水原市计划设立坊的地区评估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水平标准;无需对海防市东海1坊和海安区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水平标准评估。
用于制定行政单位安排项目的自然面积、人口规模等数据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进行计算。
如果地方认为更有利,则应在向内政部提交项目档案的年份相邻的前一年 12 月 31 日之前更新项目档案中的数据(注意,作为确定 2023-2025 年安排期内区级和公社级行政单位基础的自然面积和人口规模数据的最终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关于县、乡两级行政单位调整实施支持资金问题,决议明确指出:政府将根据地方实施情况,在2025年国家预算中汇总编制中央预算拨给地方实施行政单位调整的额外专项支持资金,补充2024年国家预算,提出确定资金来源和实施机制,报国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10月)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