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94个拟合并乡级行政单位中,已有92个完成选民意见征集。
(Baonghean.vn)- 在行政单位编制过程中,需要收集选民意见。截至目前,全省94个拟合并乡、坊、镇中,已有92个完成了意见收集工作,意见一致率高达61.5%至100%。

弘扬民主,尊重选民意见
关于行政单位合并,有很多问题是干部、党员和群众关心的,比如新的公社名称;公社机关、学校、医疗站等公共资产的使用;干部、公务员的安排和分配;合并后出现的证件转换、合并后群众生活等问题……
各地方注重宣传工作,争取干部、公务员、党员和群众对合并方案的认同。例如,在清章县,县指导委员会责成县委宣传部制定方案,并指导宣传内容分发到各街村党支部。县委责成各分管常委和基层指导组组长与实施合并的各乡镇扩大党委举行会议,进行宣传,同时听取基层意见,特别是关于合并后设施名称和用途的意见。

清章县县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郑文雅同志表示:“县级指导委员会的意见是,合并后的乡镇名称除了县政府的定位外,还应尊重地方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因此,虽然县政府最初对清江、清迈两乡镇合并后的名称定位是碧朝或新丹,但通过两乡党委会议,建议采用梅江乡的名称。同样,清溪、清芝两乡合并后的名称定位是永寿,但两乡党委讨论后决定采用清古乡的名称。”

在清迈公社,公社党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何光胜同志表示:“宣传工作进展顺利,从党委委员会、扩大委员会、委员会小组和骨干干部到干部、公务员、党员、书记、乡长、群众组织负责人,都召开了宣传会议。该地还在每个居民区设立了流动宣传队,鼓励群众提高认识、自觉性和责任感,参与投票,就公社合并项目征求意见。”
共同宣传,就合并方案达成共识;地方重点宣传提高选民和参与收集选民意见的人员对合并方案的认识、责任、权利和义务。

功成乡(安城)第9村前线工作委员会主任阮廷锋表示:“通过党委、乡政府和村党支部的宣传,群众清楚地认识到,合并乡镇对群众没有影响。我们仍然在田里劳作,上下村的生活仍然融洽,只是文件上发生了变化,但政府承诺提供最大限度的支持,使群众能够顺利完成合并工作。因此,全村共有293/308名选民参加了合并乡镇的协商,其中290/308(94.2%)名选民同意将同成乡和庆成乡合并为万寿乡。
在南丹县春林乡,7号村村民范文富先生表示:“从合并政策到收集关于乡镇合并方案的选民意见,地方政府都公开告知了选民和民众。选民意见收集工作公开、民主,尊重了人民的当家作主权利。选民意见收集结果显示,该村100%的选民都参与了投票,100%的选民同意将春林乡和洪峰乡合并为春洪乡。”

春林公社(南丹)党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阮虎世同志说:在组织选民意见征集大会之前,公社已召开全社党委会议,旨在深入教育党员提高参与选民意见征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在人民中凝聚高度共识。
意见征集当天,该地继续派出干部和公务员深入当地进行宣传、指导和监督意见征集工作。最终,春林乡共有5,200/5,200名选民参与投票,参与意见征集的选民比例达到100%。其中,99.17%的选民同意将春林乡和洪峰乡合并为春洪乡。

在弘扬民主、尊重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同时,一些地方还组织派发选票、上门征求选民意见,方便因身体不适、工作繁忙或无法到集中投票点投票的选民表达意见。仅在琼吕县,就为15个乡开展了选民意见征集活动,共成立了137个选民意见小组,逐户派发选票、征求选民意见。
92/94 个单位完成了咨询
截至目前,2023-2025年期间需合并的13个县级单位(含乡级行政单位)均已完成选民意见收集工作,涉及94个乡、坊、镇中的92个。其中,除琼瑠县外,13个单位中的12个已完成选民意见收集工作,该县仅完成了17个乡、坊、镇中的15个(琼多乡和琼厚乡正在继续进行宣传,以在民众中形成共识,然后再组织收集意见)。

结果,各地方选民对合并方案发表意见的参与率相当高,从88.22%上升到100%。
具体而言,投票率达到100%的地区有4个,分别是:演州县,10个乡镇中有10个投票率达到100%;Cua Lo镇,7个乡镇中有7个投票率达到100%;义丹县,5个乡镇中有5个投票率达到100%;南丹县,4个乡镇中有4个投票率达到100%。
其次,琼吕县有14个乡镇达到参与意见征集的选民比例;清章县有12个乡镇达到参与意见征集的选民比例;安城县有8个乡镇达到参与意见征集的选民比例;新记县有3个乡镇达到参与意见征集的选民比例;兴原县有3个乡镇达到参与意见征集的选民比例;杜良县有1个乡镇达到参与意见征集的选民比例;安山县有1个乡镇达到参与意见征集的选民比例……

咨询结果显示,在接受咨询的92个乡、坊、镇中,选民同意合并方案的比例最低为61.5%,最高为100%。
根据2015年《地方政府组织法》第132条规定:“对行政单位的设立、撤销、合并、分立和调整行政区域界线,经与选民协商后,如经该地区选民总数的50%以上同意,则由项目制定机构负责完成项目,并送交相关行政单位的人民议会征求意见。”
因此,根据《地方政府组织法》第132条的规定,全省92个乡、坊、镇的选民咨询结果均达到规定的50%以上,从61.5%上升到100%。
选民对规划方案的高度共识是乡、区、省级人民议会召开会议,批准其管辖范围内的2023-2025年乡级行政单位规划方案,并报中央政府审批实施的重要法律依据。目前,各地方正集中组织乡、区级人民议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批准2023-2025年乡级行政单位规划方案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