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土地经纪人”将他人土地变为己有土地的伎俩
梅文明挑选了一些对土地相关手续不太了解的老年客户,让他们在空白纸上签字、按手印……从而侵占了多块价值超过170亿越南盾的土地。
把别人的土地变成自己的土地
Mai Van Minh(30 岁),Nghi Phong 公社(现荣市)居民,是一名纤手此后,Minh转而以“冲浪”的方式买卖土地。2023年初,由于投资亏损和债务缠身,Minh向多人借钱,总债务近60亿越南盾。
此时,明正在办理土地分割、道路建设用地捐赠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手续,因此他保管着宜风乡3户居民的土地使用权证。由于债权人的压力和需要用钱还债,梅文明利用受害人年老体弱、不懂土地手续等特点,想出诈骗并侵占向其办理土地手续的农户土地使用权的主意。

2023年8月20日,黄文武先生委托Minh办理赠地、土地分割等手续时,Minh到其家实施诈骗,骗取V先生夫妇在4张空白纸上签字,并在第3、4张空白纸上签上姓名、摁下手印,签订了面积为106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2为了避免V先生和他的妻子的怀疑,Minh谎称这是捐赠道路和分割一块土地的程序。
此时,Minh欠Bui Duc H.先生6亿越南盾,于是2023年8月25日,年轻人联系了H.先生,并到公证处签字、按指纹、公证了转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合同。
虽然没有在公证处见到地主,但因为相信了Minh的话,相信自己购买了上述地块,H先生同意在预先打印好的转让合同上签字并捺指印。在签署土地转让合同并进行公证后,Minh继续向H先生借款11亿越南盾。Mai Van Minh向H先生借款总额为17亿越南盾。
此后,由于Minh未偿还17亿越南盾的债务,H先生向义安省义禄县人民委员会一站式服务部门提交了申请,以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主管部门向H先生颁发了上述地块的“红皮书”。
侦查机关查明,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梅文明利用上述手段,将三名受害人位于宜风乡的三块土地转让,总价值逾177亿越南盾。其中,一块面积为1062平方米的土地2价值超过41亿越南盾;土地面积为1,849平方米2价值超过 100 亿越南盾;以及一块 630 米宽的土地2价值超过32亿越南盾。
2024年6月3日,受害者得知自家土地被他人转让后,前往乂安省警察局报案,举报梅文明的诈骗行为。第二天,在被传唤到侦查机关工作的过程中,梅文明主动投案自首,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诈骗犯的自白
庭审中,被告人承认实施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行为。Minh表示,由于生意亏损、负债累累,他对受害人实施了诈骗。被告人还承认,他利用了人们的无知,受害者年事已高,不了解土地相关手续,并且经常主观上没有看清被告人带来的文件内容。由此,被告人轻易诱骗受害人签署空白文件,进而实施诈骗。

受害人出庭时表示,由于对被告人信任,被告人是同村人,从事土地中介工作,了解土地手续,所以对被告人没有产生怀疑。当被告人拿着文件让他们签字时,因为信任,他们也没有再看一遍文件内容。直到发现自己的土地被别人转让,他们才彻底信任了被告人。
一名受害者悲伤地解释道,由于家庭原因,他们请Minh帮忙办理出售土地的手续,以筹措建房资金。然而,Minh却用欺骗的手段诈骗了他们。被告的行为使他们一家陷入了困境。
在场人员的见证下,合议庭提醒大家办理土地相关手续时务必谨慎,切勿应他人要求在内容不明确的空白纸上签字。签字或按手印前,务必仔细阅读内容。因为稍有疏忽和主观臆断,就可能招致不法分子的欺诈行为,最终损害自身利益。
乂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庭审中表示,被告人杨明因需要偿还债务和个人开支等原因,使用多种欺诈手段诈骗受害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鲁莽、胆大妄为、罔顾法律,应予以严肃处理。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侵犯了公民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影响了当地的安全秩序,应予以严厉处罚。但也需考虑被告人有悔罪、如实供述等从轻处罚情节。合议庭经全面审查本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梅文明有期徒刑17年。
虽然骗子最终付出了代价,但这起案件给办理土地相关手续的人们敲响了警钟。需要办理行政手续,尤其是办理土地证相关手续时,一定要到办事机构或国家管理机构办理,不能通过中介,以免“吃亏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