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行借钱来贩卖毒品

陈武 DNUM_CFZAFZCACD 15:47

(Baonghean.vn)——Duong承认,为了有钱买毒品,他将自己的车抵押给银行借钱。贩毒行为曝光后,Duong和两名同伙被判处终身监禁。

5月25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3名被告人,他们分别是:Va Pa De(生于1979年),居住于乂安省桂风县Tri Le乡,Tran Quoc Duong(生于1981年)和Bui Van Thang(生于1960年),均居住于海防市,罪名是“非法贩卖毒品”。

案卷显示,裴文胜通过朋友得知桂丰县有廉价毒品来源,于是邀请陈国阳前往购买。

2022年3月8日下午,陈光驾驶一辆载着Thang的汽车从海防前往义安省购买毒品。为了方便前往村里与毒贩见面,陈光买了一辆摩托车,并将其放在一辆皮卡车上。

第二天下午,Duong与Va Pa De会面,商讨毒品交易事宜。达成协议后,一行人返回海防,等待领取“货物”的日子。

三名被告Va Pa De、Tran Quoc Duong和Bui Van Thang被判处终身监禁。图片:Tran Vu

此后,De联系老挝人订购毒品出售给客户。3月17日,De通知买家他有“货”,并让Duong带钱到义安省进行交易。然而,买家到达后,De却以没有“货”为由取消了交易。

3月20日,De声称自己持有毒品,于是Thang和Duong继续前往义安省。Duong给了De 2.6亿越南盾用于购买毒品。De拿着钱,走进自家后面的树林,从老挝人手中购买了超过1.5公斤的各种毒品,价值2.38亿越南盾。

收到毒品后,2022年3月21日凌晨,Duong和Thang返回主干道回家时被警方逮捕。De随后也被捕。

庭审中,三名被告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Thang承认自己是贩毒活动的发起者,但并未直接参与。Duong则表示,他把车抵押给银行,以便获得前往义安省购买毒品的资金。

被告人德某承认在本案中获利2200万越南盾,并已全部挥霍。三名被告人均请求法院考虑减轻刑罚。

审判庭综合考虑各被告在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后,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Va Pa De、Tran Quoc Duong、Bui Van Thang三名被告人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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