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民对“工艺村道路项目或杜青乡205号公路项目?”文章的投诉
2013年2月16日,《义安报》接到居民胡德定先生(居住在安城县都城乡北武村)的投诉,投诉内容如下:“北武村被认定为‘竹藤出口’工艺村后,村里立项申报工艺村道路标准,乡领导承诺按计划铺设柏油路。同时,村民捐资捐地,修建了7米宽的柏油路。然而,到了2012年6月,工艺村道路并没有建成,而是铺设了205号省级公路的柏油路。”村民对此感到不满,意识到这里面有猫腻。
(Baognhean)-2013年2月16日,《义安报》接到居民胡德定先生(居住在安城县都城乡北武村)的投诉,投诉内容如下:“北武村被认定为‘竹藤出口’工艺村后,村里立项申报工艺村道路标准,乡领导承诺按计划铺设柏油路。同时,村民捐资捐地,修建了7米宽的柏油路。然而,到了2012年6月,工艺村道路并没有建成,而是铺设了205号省级公路的柏油路。”村民对此感到不满,意识到这里面有猫腻。
义安报社派记者前往都城乡调查此事。2013年2月21日,义安报社刊登了一篇题为《工艺村道路项目还是都城乡205号公路?》的文章,并确认工艺村道路也是都城乡205号公路。2013年3月1日,胡德定先生继续向义安报社发送投诉,谴责该文章“不诚实且片面,不符合工艺村民的意愿”。
乂安报社感谢胡德定先生关注乂安报社反映的信息,同时接受他的个人观点。但乂安报社也想与他讨论以下一些内容:
第一个丁先生表示,转载北武村村长胡士田先生观点的文章作者,称胡士田先生称自己对乡村手工艺路一无所知,也从未召开过任何会议讨论乡村手工艺路,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文章就此问题转载了胡士田先生的观点,并肯定道:“关于乡村手工艺路的具体内容,村里没有召开过任何会议……因此无法确认哪条路是乡村手工艺路,也没有听到任何人宣布过。” 义安报社则强调,这完全是胡士田先生的观点,胡士田先生是北武村现任村长,也是村里一位负责人,享受乡村手工艺优惠政策,而非记者本人的观点。
周一提交人想确认的是,他并非单方面核实或寻求信息,而是会见了请愿书的作者,特别是丁先生和一些请愿书的签名者,并主动联系了公社人员。同时,提交人也没有要求在公社人民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的办公室里直接会见和采访相关人员。
周二他认为记者没必要刊登地方领导的回复。这完全是记者的职责所在,因为调查和反思一个问题,记者需要从多角度、大量信息的基础上反映意见、交流和研究。据他所知,计划投资部于2013年1月18日下发了第99/SKHDT-CN号文件,回复了他关于手工艺村道路项目的投诉。文件指出,安城县人民委员会和杜城乡人民委员会(投资者)负责决定项目的地点、内容和规模,并根据规定筹集资金实施项目。安城县人民委员会2012年3月21日第1832号决定《关于批准安城县都城乡北武出口藤竹工艺村交通道路项目技术经济报告》第一条明确规定:“投资方:都城乡人民委员会”。因此,要获取工艺村道路项目的信息,不可能不与投资方见面。因此,有必要听取投资方的意见。
周三,并指出“工艺村道路项目没有向群众通报,没有进行讨论,也没有派管理委员会的官员进行监督。道路建成后,群众提出质疑,并宣布为北武工艺村道路,这违反了基层民主条例,但记者却说这是正确的”。针对这一问题,作者在文章中反思道:“作为杜城公社,我们需要吸取经验教训。在实施该项目之前,我们应该通过广播系统向各村宣传,并本着基层民主条例的精神,让群众知晓”。因此,文章作者指出了杜城公社人民委员会的不足之处,没有广泛宣传工艺村道路项目,不同意杜城公社人民委员会的做法。
周四您所考虑的问题是“我们正在落实中央四号决议(十一届四中全会),但记者在未经任何具体核查和调查的情况下就发表了那篇文章,这无异于帮助当权者做坏事,甚至更加坏事”。关于这个问题,我想和您讨论的是,这篇文章的首要目的是查明真相,并且经过多方可靠信息来源的核查,已经确认“工艺村道路也是205号公路”。因此,从新闻报道的角度来说,记者如实反映了当事人的意见。我认为这篇文章回答了人们关于哪条道路是工艺村道路的问题。至于您关于工艺村道路质量的问题,需要相关部门进行更准确的检测才能得出更准确的答案。因此,您所说的记者“协助”的说法完全没有根据。
义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