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毒品,同学成为狱友。
(Baonghean.vn)- Chinh 同意与一名叫 Loc 的男子买卖毒品。当 Loc 要求送货时,Chinh 不在,于是他雇了一名同学帮客户送货。
7月5日,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刑事案件,审理被告人阮维政(1983年出生),居住于安城县元清乡,被告人阮世宝(1984年出生),居住于安城县山清乡的“非法贩卖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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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Nguyen Duy Chinh 和 Nguyen The Bao。照片:如平 |
根据起诉书,2018年11月15日,阮维政在家时,一名姓Loc(义桥乡居民)的男子打电话订购了10包粉饼。阮维政同意了,并表示“等我拿到货后,我会联系Loc告知他。”
2018年11月20日,阮维政驾驶出租车前往祥阳县时,以每包600万越南盾的价格购买了7包海洛因,并将其带回家藏在卧室衣柜顶上。2018年12月5日,阮维政驾驶出租车前往河内时,接到Loc的电话,要求购买毒品。双方约定每包海洛因售价700万越南盾。
由于忙于运送客户到河内,Chinh打电话给同学Nguyen The Bao,让他到自己家里取毒品并送交给客户。Chinh承诺支付Bao 300万越南盾或半包鸦片作为报酬。
Bao 到 Chin 家取毒品后,又前往 Nghi Loc 县 Nghi Van 乡 3 号村的墓地,将毒品藏在树桩中,然后联系 Loc 送毒品。
在鲍某等待Loc的过程中,他受到了Nghi Loc地区警方的检查。鲍某主动向警方交出了7包粉色药丸。
在对阮维政住所进行紧急搜查时,侦查机关缴获了另一袋海洛因。2018年12月7日,阮维政到宜禄县公安局自首。
经查,两名被告人参与买卖毒品数量为145.15克,其中,阮维政因买卖145.15克须负刑事责任;阮世宝因买卖140.35克须负刑事责任。
考虑到各被告人的作用、加重和减轻处罚情节,合议庭以上述罪行判处阮维政16年6个月监禁,阮世宝15年6个月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