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违反酒精浓度规定、没有驾驶证和车辆登记,一名越南义安男子被罚款5000多万越南盾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黎鸿荣刚刚签署了一项决定,对居住于义安省杜良县东山社的 TVH 先生(1975 年出生)进行行政处分。
1月20日的处罚决定书明确指出TVH先生犯有4项行政违规行为。
具体而言,TVH先生驾驶一辆牌照为15A-31.xxx的汽车上路行驶,其呼气酒精浓度超过0.4毫克/升(检测结果为0.627毫克/升)。因此,TVH先生被处以3500万越南盾的罚款。

此外,TVH先生还因没有驾驶证(罚款1100万越南盾)、没有车辆登记证(罚款250万越南盾)、没有车辆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检验证(罚款500万越南盾)而被罚款。
总计,TVH 先生必须支付 5350 万越南盾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