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收购、转让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三):原因何在?

September 8, 2016 10:23

(Baonghean)——调查显示,非法买卖、转让和改变森林用途的现象存在多种原因,其中包括部分群众贫困、认识不足等;而一些地方党委、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森林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仍存在疏忽大意等。

贫穷——无知

对许多山区家庭来说,出售林地使用权证的原因很简单:因为穷!黎文平先生曾任归州县周行乡克宁村村长,2003年,他分到了位于周顺乡附近的23公顷天然林。2011年,他将自己的林地使用权证卖给了潘伯江先生。

平先生说:“2010年左右,因为孩子生病需要钱,我不得不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到了还债的时候,因为没钱,我只好把国家发给我的林地卖了。每公顷林地要价150万越南盾。我卖了20/23公顷,赚了3000万越南盾……”

Khu vực đất rừng lô 4, khoảnh 6, tiểu khu 248 xã Nghĩa Lạc (Nghĩa Đàn) bị người nhà ông Bí thư Đảng ủy xã san ủi đất làm móng nhà.
义乐乡(义丹)248分区6号林地4号地块被该乡党委书记的家人夷为平地,用于建造房屋地基。

至于黄文全先生,他的家族获得了两张天然林地使用权证。一张在他名下,另一张在他父亲黄文雄先生名下。2011年,由于无钱购买屋顶瓦片,黄雄先生将自己名下的使用权证卖给了越南义安黄股份公司。“林地面积约3公顷,支付的价款刚好够买瓦片,大约400万到500万越南盾。”黄文全先生说。

同样在庆宁省,魏文清先生是至今仍保留所有林地使用权证买卖文件的人之一。魏文清先生于2004年9月24日获得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00374,涉及周行乡58、160、394、391号地块,总面积37.2公顷,用途为Rtn.S。

同样因为困难,2011年,Thanh先生以1300万越南盾的价格将面积为19.7公顷的58号地块卖给了Phan Ba Giang先生。Thanh先生的林地使用权证交给了买家,并附上了复印件。Thanh先生一脸悲伤地说:“我也是因为困难才不得不卖的。我的弟弟Vi Van Diep也不得不把他面积超过17公顷的林地使用权证卖给了Phan Ba Giang先生……”

事实上,不仅在贵州,就连桂丰县和昆强县的民众……也解释了如此出售林地的原因。但对于许多地方负责官员来说,除了贫困的原因之外,民众对国家优惠政策的等待和依赖心理也较为强烈;尤其是对法律缺乏了解,对自身在被征地林区内的权益缺乏认识。

山民们对森林怀有深厚的感情。有了森林,只要勤劳地采集次生林产品,就足以维持生计。然而,由于缺乏知识,他们认为土地使用权证留在那里没有用,卖掉还能买些东西。谁知,卖掉之后,采集次生林产品的权利就被剥夺了。就连砍一棵竹子、椴树编个筐子、篮子,新的主人也要勒索1万到2万越南盾。真是可怜……”——周行乡人民委员会主席三文切先生解释道。

Ông Lô Văn Thành (bản Kẻ Nính, xã Châu Hạnh, Quỳ Châu) nói về cái sự khó khăn nên phải bán giấy chứng nhận QSD đất rừng.
卢文清先生(归州省周行乡克宁村)讲述了迫使他出售林地使用权证的困难。

很多地方发生森林侵占案件,当局处理的主体基本上也是民众,这迫使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而原因也在于民众贫穷无知!正是因为贫穷无知,许多出售林地和林地的农户,才会不断受到“掮客”和“经纪人”的引诱,雇佣和承包侵占森林。他们砍伐树木、砍伐竹子、狩猎,直到森林只剩下藤蔓、灌木……然后焚烧殆尽。

一位护林员队长告诉我们,砍伐、清场、焚烧一公顷土地并种植金合欢树的成本大约只有900万越南盾(其中购买金合欢树苗的成本为160万越南盾)。“这些人很穷,缺乏知识。他们把林地卖了,赚了点钱,就‘买’些生活用品,却不知道如何保管这笔钱来赚钱。所以,当他们钱用完后,就继续被引诱去砍伐森林。他们不知道,与当局发现并惩罚他们的砍伐行为时他们将要付出的代价相比,‘中间人’支付的价格太便宜了……”——护林员队长说道。

管理松散

问题又来了:潘伯江先生的义安黄股份公司这样的“掮客”怎么会知道周行乡的基宁村和巴古村,甚至同文县和通舒县(桂峰县)的人会把林地卖给别人呢?了解情况的人都回答说:他们在当地有人充当掮客。

正如克宁县的副本中所述,莫文和先生说:“以前,村委会里有个叫刘文善的人,是江先生的中间人。因为他是村干部,知道哪些人家办了林地使用权证,所以经常来问:‘你们缺钱吗?把证卖了,有人会买的。’穷人缺钱的时候,什么都得卖。我儿子莫文安生病的时候,我也得把林地使用权证卖给他……”

我们在各地走访中发现,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管理不力,对脱贫攻坚和群众意识宣传教育不够重视。

在管理方面,以贵州省热土为例,2011年县政府已知悉非法买卖、转让林地使用权证的情况;2012年,县政府发出第162/UBND.TNMT号批示,要求乡镇主席不得批准转让林地使用权证;责成土地使用权登记办公室不得受理已根据第163号法令获得林地使用权证的农户的林地使用权证转让申请。

然而,地方当局仍然缺乏管控,导致非法买卖和转让现象依然存在;更重要的是,非法转让的林区受到了负面影响,甚至彻底改变了森林状况。

甚至有干部党员不讲规矩,不遵守法律,犯下侵占森林的行为。例如,发生在义丹县义乐乡的事件。就在2016年8月的这个时候,该乡党委书记一家为了平整土地,肆意砍伐了248分区6区4号地块分配给他们的Ic级森林。

Cán bộ Hạt Kiểm lâm Nghĩa Đàn xác nhận thông tin vụ việc ở xã Nghĩa Lạc với phóng viên.
义丹森林保护局官员向记者证实了有关义乐乡事件的信息。

或者像在琼吕乡武茂湖的Ru Cam防护林区,承包护林户侵占了森林,肆意种植菠萝树、金合欢树,直到被发现……

消除贫困,将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传达到人民群众,尤其是在高地地区,多年来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机关的日常工作。然而,与森林相关的问题却未能得到保障。

国家划拨林地给居民的核心目的是提供生产资料,增加居民收入,保障民生。划拨给居民的生产林地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保护林地;另一类是可以改造、规划设计用于种植森林或适宜树木的枯竭林地。然而,有多少地方真正引导和帮助居民利用国家划拨的保护林地谋生?又有多少地方帮助居民编制规划设计文件,以便主管部门依法审议林地用途变更?……

对此,一位负责人曾痛心疾首地向我们感叹,对于有潜力的单位来说,办理林地转用规划设计文件难;对于老百姓来说,即使国家发了林地使用权证,转用也比……上天还难。因此,他所在地区今后将研究出台政策,支持咨询单位帮助群众办理文件、规划、设计……转用林地,让老百姓有机会有效利用林地!

一兰

(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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