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察院建议驳回何文深先生的所有上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无冤无错,建议维持对海洋银行前董事长何文深的无期徒刑。
4月26日上午,V代表就Oceanbank事件中26人的上诉请求提出解决方案。高级检察官表示,河内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的一审判决理由充分,并无不公正,刑罚区分合理。
据此,请求二审法院不予受理上诉。被告人何文深夫妇、阮春山(Oceanbank前总经理)、阮明秋(Oceanbank前总经理)、黎氏秋水(Oceanbank前副总经理)、阮文欢(Oceanbank前副总经理)、华氏潘(Phu My公司前董事长)、范公旦(Thien Thanh集团前董事长)等20人,以及Oceanbank各分行和交易中心多名领导。
其余六人,包括武翠阳 (Vu Thuy Duong)、杜大奎庄 (Do Dai Khoi Trang)、阮怀娜 (Nguyen Hoai Na),均被检察院建议减轻刑罚。m,Nguyen Thi Loan((Oceanbank总部前董事)和Tran Anh Thiet、Nguyen Phan Trung Kien(支部领导)。人民检察院表示,建议部分受理上诉,但不接受免除刑事责任、改变处罚的请求。
据人民检察院介绍,经过四天的辩论,直至今天上午,被告人均未能提出新的事实。
在检察官宣读起诉书的近一个小时里,谭先生笔直地站着,看着检察官,认真地听着。孙先生则放松地站着,但没有看检察官。得知上诉被驳回后,图女士默默地坐着,面无表情。许多其他被告都低着头。
被告人听取了判决书。照片:Pham Du。 |
利用公共财产谋取私利
对于因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1999年刑法第165条)被判刑的被告人,人民检察院认定:一审法院“有理由”指控谭先生担任领导职务,指挥下属在合同之外花费超过 1,5000 亿越南盾的利息,给 Oceanbank 造成损失。这扰乱货币安全,导致Oceanbank失去控制,坏账占系统未偿债务总额的近一半。
庭审调查和公示结果显示,大洋银行除向个人客户支付合同外利息外,还向经济组织支付合同外利息,这些经济组织多为国有经济组织,实际支付给领导干部,制造了集团利益,侵吞公共资产,滋生腐败。
人民检察院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认定被告人黎氏秋水、阮明秋、杜大奎庄、阮淮南、阮氏秋白、阮氏娥为共犯,积极协助谭先生实施故意在合同之外支付利息的行为。并须承担1000多亿越南盾至7000多亿越南盾的金额。
该组被告人均为Oceanbank分行和交易处的领导,他们应当对超出法律规定范围支付的利息承担刑事责任,每人所涉金额为10亿至150亿越南盾。
Oceanbank因不合格贷款损失5000亿越南盾
对于被告人集体提起上诉,指控其违反贷款规定,造成Oceanbank损失5000亿越南盾的罪行,人民检察院认定,Oceanbank在不符合贷款条件、抵押物不足的情况下,向Trung Dung公司发放贷款,这是依据。但事实是,这笔钱落到了范公丹先生的手中。
上诉法院认为,一审法院有理由认定,华氏潘夫妇、范公丹、陈文平和何文谭曾商议以无担保资产作为上述贷款的抵押。谭先生是主要参与者,范女士是共犯,挪用了5000亿越南盾。被告人范公丹、阮文焕和陈文平也提供了积极协助。
针对此次违法行为,检察机关驳回了Oceanbank股东及相关权利义务人的一切辩解和上诉。
今天下午,合议庭听取了律师针对公诉方上述观点的辩护。
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照片:Pham Du。 |
根据一审判决,原海洋银行董事长何文深因四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有期徒刑19年)、侵占财产(无期徒刑)、滥用职权侵占财产(有期徒刑20年)、违反信贷机构经营活动中的贷款管理规定(有期徒刑18年)。
孙先生因贪污、故意侵害、滥用职权侵占财产三项罪名被判处死刑。
其余24名被告人因滥用职权侵占财产、故意违反规定、违反借贷规定等罪名,分别被判处24个月非监禁改造至22年有期徒刑。
上诉庭上,谭先生上诉请求对贪污罪、滥用职权侵占财产罪两项罪名进行复核;对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的民事赔偿责任进行复核。
阮春山先生就贪污和滥用职权两项指控提出上诉,要求法院判处其无罪,并考虑承担民事责任。
该团伙被告人均为大洋银行全国各地支行、交易点负责人,上诉请求免除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变更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