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做猪屠夫的精致封面
(Baonghean.vn)——除了屠宰生猪,黄还贩毒。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不久,黄还因涉嫌毒品犯罪入狱。
10 月 26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居住于安城县庆盛乡的范春黄 (1984 年出生) 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罪名是“非法贩毒“。
2020年5月22日,黄某前往桂风县Tri Le乡,向一名蒙族男子购买了两包粉红药片,总价400万越南盾。之后,该男子还给了黄某两粒半摇头丸。
5月29日晚8点30分,杨文德(家住安城县公清乡)给黄打电话说:“你有什么物品吗?我包起来。一会儿我有个从演州来的朋友会来取。我现在在西贡。”
几十分钟后,Huynh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该男子自称是Duc的朋友,要求购买一包海洛因。Huynh同意以400万越南盾的价格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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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范春黄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图片:Tran Vu |
当天晚上9点30分左右,黄某携带装有198粒粉色药丸(共计20.05克)的包裹,骑着摩托车前往美庆村一处田地出售给顾客,途中遇到荣市派出所民警,见状立即弃车逃跑。
荣市警方对范春黄的住所执行了紧急搜查令,在范春黄的裤子口袋中查获了 123 颗粉色药丸(12.35 克)和 1.25 克 MDMA。
据悉,范春黄曾因该罪受到过行政处罚。赌博。此外,2017年,Huynh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处30个月监禁。
法庭上,被告承认了所有罪行。被告表示,如果这笔生意成功,他的利润将达到投资额的两倍。黄某表示,被捕前,他在当地从事屠宰生猪的工作。被告请求减轻刑罚,因为他有四个年幼的孩子。
合议庭裁定,本案中,被告人的累犯行为构成加重情节。但本案中,被告人具备诚实认罪、悔罪等减轻处罚情节。被告人的父亲被授予青年志愿者奖章。被告人因其在2019年打击犯罪工作中的出色表现,被公青乡人民委员会授予两枚奖状;被告人曾救出两名溺水学生。
综合考虑案情,法院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范春黄有期徒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