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案致8人死亡:多份“问题”合同曝光
为了获得透析设备,和平综合医院院长与一家制药公司签订了多份合同。法律专家查阅案卷后,立即发现了一系列“有问题”的内容,其中涉及许多规避法律的复杂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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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野鸭”……
据此,和平综合医院于5月25日与由杜英俊先生领导的天山制药股份公司签署了经济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为和平医院提供修复RO水系统02号的材料包,包括以下物品:石英砂、支撑砾石、诺瑞特活性炭、软化水用的阳离子树脂珠、3x4不锈钢开放式阀门、404AG 90 RO膜、水下紫外线灯组、MC22A LS启动器、水系统灭菌和AAMI标准生化检测……
然而,5月25日,天山制药股份公司(天山公司)将该合同“出售”给了第三方。具体而言,天山公司于2017年5月与裴孟国先生领导的陈英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内容是代表天山公司提供上述物品。
针对这一颇具“问题”的细节,河内律师协会全丘律师事务所主任黎文捷医生兼律师在研究案卷后评论道:“很明显,天山公司没有能力参与投标,而且在与和平医院签订合同后,当天就匆忙地‘转让’了合同。这表明天山公司出售了自己并不拥有的东西。换句话说,和平医院与一家……‘野鸭子’商业公司签订了经济合同。”
为什么许多合同金额低于1亿越南盾?
案卷材料显示,在与天山公司签订经济合同过程中,多份合同金额未超过1亿越南盾,例如和平综合医院与天山公司于5月25日签订的合同金额为99,360,800越南盾。
法医黎文切对此情况进行分析,认为这是和平综合医院为规避法律、与上级打交道而采取的手段,因为根据法律文件制度的规定,对于金额低于1亿越南盾的合同,单位有权自行决定,卫生部则被视为“局外人”。
具体而言,第 63/2014 号法令第 54 条“招标任命限制”详细规定了《招标法》中有关承包商选择的一些条款的实施情况,其中规定:“提供咨询服务、服务、公共服务的招标包金额不超过 5 亿越南盾;采购货物、建筑、混合物、购买药品、医疗用品、公共产品的招标包金额不超过 10 亿越南盾;在正常采购预算下的招标包金额不超过 1 亿越南盾”。
此前,5月29日,和平综合医院重症监护室-人工肾科发生一起医疗事故,造成18人昏迷,8人死亡。和平省公安局侦查局在收集相关文件、发现犯罪迹象的过程中,于5月30日立案调查,罪名是:违反《刑法》第242条规定的医疗检查、治疗、生产、配制药品、调配药品、销售药品或其他医疗服务规定。
根据丹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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