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美乡(兴原省)投资 1160 亿越南盾建设新农村
(Baonghean.vn)——4月22日上午,兴美乡党委、政府和群众举行了颁发新农村标准认可证书的仪式。农业与农村发展厅、省新农村标准协调办公室代表以及兴原县领导出席了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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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委员、兴原县委书记黄文飞同志和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阮文立先生向兴美乡颁发表彰证书和完成国家过渡期目标奖。图片:阮海 |
在落实国家新农村建设目标计划中,兴美乡已采取多项措施成功实现新农村目标,如:发动群众实施土地整理,提高生产能力;巩固乡内道路,巩固灌溉水利系统;整合资金来源,支持提高教育、交通、卫生、文化机构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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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阮文立先生向兴美乡四个在新农村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颁发奖状。图片:阮海 |
2011年至2017年,兴美公社共筹集资金1160亿越南盾,其中,居民贡献了560多亿越南盾用于实施标准。基于2015年达成的12项标准,兴美公社重新确定了资源,集中精力,决心在2017年提前一年实现NTM目标;兴美人民的生活得到改善,公社的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和提升。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阮文立在仪式上发表讲话,高度评价兴美县党委和人民在2011-2017年期间为实施NTM所付出的努力,同时表示,在未来的时间里,质量和标准要求将不断提高,因此从现在开始,兴美县需要继续制定计划,以在新时期保持并持续提高NTM标准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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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向兴美乡四名在新农村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颁发奖状。图片:阮海 |
在公布仪式上,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向2011-2017年期间在兴美社携手建设新农村运动中成绩突出的4个集体和4名个人颁发奖状;雄原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向兴美社颁发价值7亿越南盾的新农村建设成就奖,并向在兴美社新农村建设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颁发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