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有污染迹象的废水源头,导致 Bac 溪(Quy Hop)鱼类异常死亡
归合县人民委员会成立了检查组,对南香溪上游从周强乡到水源头的流向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发现有污染迹象的废水来自Thiec Ha An有限公司矿区的上游终点。
据《义安报》报道,6月30日晚,归合县周清乡村民发现流经该乡的Bac溪两岸河水浑浊,并有死鱼漂浮。

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已成立检查组,对南香溪从周强乡上游至水源地进行检查和追踪。
县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与周城乡人民委员会于2024年7月1日签发的检查和工作记录显示,地面和岩石呈暗黄色和不透明状,水从岩石缝隙中流出,在土壤中停滞,形成一条小溪,流入南香溪,该溪源自归合县周红乡北溪一带。
为查明浑浊水源头,2024年7月2日,县人民委员会成立了调查组,继续对南香溪上游从周强乡到水流源头(坐标x=2146180;y=534207)的痕迹进行调查和研究。沿溪流溯流而上,发现暗黄色浑浊土壤和岩石痕迹,有关部门认定,有污染迹象的废水源头是来自Thiec Ha An有限公司矿区污水排放点的终点。


通过在矿区的实际检查和公司工作人员的调查发现:检查时,河安锡有限公司正在停止采矿活动,该公司自2024年1月30日起停止采矿活动。检查组继续沿着溪流检查,发现源自排水区(坐标x=2146222;y=534659)的深黄色不透明沉积泥浆仍处于潮湿状态,沿着公司溢流雨水收集沟系统流动。在排水处,也有水和深黄色不透明泥浆从自然溪流流入南香溪。公司溢流雨水收集沟系统位置的深黄色不透明沉积泥浆与南香溪区域的沉积泥浆颜色相同。据观察,厂区内机械系统、环境处理系统等众多,特别是管道系统种类繁多、尺寸大小不一,十分复杂,有的管道埋在地下,有的管道裸露在外,特别是一些工厂废水输出的塑料管道有被切断和新接的痕迹。(袖子)。



检查时,溢出的雨水排水系统中的深黄色浑浊污泥仍然潮湿。(从2024年6月29日至今,Bac溪地区没有下过雨)。
继续对该公司Chau Hong乡东部的沉淀池区域(区域2)进行检查。该公司的沉淀池系统由5个池子组成,在最后一个沉淀池(坐标x=2145827;y=535146),检查组发现在沉淀池的末端有4根该公司安装的直径为200的铁管,埋在池底下,1根一端在沉淀池内(口部用包装物封住),1根一端在沉淀池外(铁管端未封住)。检查时,有1根铁管流出水,一股小股水流从沉淀池流向周围环境。在铁管下方(沉淀池外),检查组发现流水和沉淀淤泥,淤泥呈深黄色浑浊状,与在Nam Huong溪流域发现的淤泥颜色相同。

在与代表团会面时,Thiec Ha An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Dang Xuan Luc先生表示:“目前,公司正在停止运营,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必须对每天从矿区流出的水进行处理,然后再将其抽入沙洞,最终排放到环境中。”
据悉,2024年6月4日,归合县人民委员会颁布了第2981/QD-UBND号决定,对Thiec Ha An有限公司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其行政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三点: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许可,将矿产资源用于矿产开采许可证规定以外的用途的;(一)确定实际年采矿产量的账簿、凭证、文件和相关资料准备不完整;未能向国家矿产管理主管机构提交经批准的矿山设计。

对 Ha An Tin Company Limited 的罚款和补救措施总额为 250,000,000 越南盾(二亿五千万越南盾)并暂停采矿活动4.5个月。
该公司还违反了土地租赁合同,几乎整个环境处理区,包括公司2区的5个储罐,都在租赁土地范围之外。
从7月2日检查开始,检查团进行了现场检查汇报,并立即:要求该公司严格履行环保工作职责,绝不向环境中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泥和废水;解释该公司排水区域出现深黄色条纹和污泥的原因,解释时间截止于2024年7月4日。要求该公司配合归合县警方邀请的工作组(环境监测单位)组织对指定区域进行环境监测采样,以查明该公司排入环境中的废水和污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参数和指标。


目前,警方正继续调查此事,配合自然资源和环境监测中心在事发区域采集水样。相关部门正会同相关人员尽快核实查明原因,并依法依规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