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修建不当,民众向公社提出诉讼,长达5年,却无果。
(Baonghean)- 因新祺县新安乡人民委员会修建墓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安全距离标准,一户居民向多个级别和部门提起诉讼,历时5年,但当地在解决此案时陷入混乱。
旷日持久的诉讼
2013年1月,按照新农村建设路线图,新安乡人民委员会组织群众就杜良村墓地规划建设征求意见,群众同意以社会化方式实施,每户出资10万越南盾。2014年,该墓地竣工并投入使用,占地面积1公顷。
然而,2015年5月,居住在香山乡春香村(与新安乡相邻的乡)的阮氏雅女士委托其女儿黎氏雅(居住在新安乡)向新安乡人民委员会投诉,称新安乡修建的墓地与住户的距离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影响了阮氏雅女士一家的生活。
黎氏香女士在请愿书中请求搬迁她的住所,预算为1.2亿越南盾。当时,阮氏雅女士正在阿拉伯工作。2016年,阮氏雅女士回国后,继续在新基县新安乡选民大会以及乡、县领导定期举行的公民会议上就此事提出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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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 Ky 区 Tan An 公社 Do Luong 村公墓。照片:怀周四 |
经核实阮氏意女士房屋实际位置与杜良村墓地规划位置,阮氏意女士房屋位于距杜良村墓地约150至200米的山坡下,与墓地之间隔着一条宽、深各约1米的沟渠,紧邻新安乡各户种植槐树的农田。
该墓地位于山顶,原为黎文图家族的生产用地。据我们观察,阮氏意女士的住所不仅靠近杜良村的墓地,而且也靠近香山乡的墓地,距离不到100米。
香山乡的墓地也规划在阮氏意夫人住宅区旁的山坡上,早在阮氏意夫人在此建房之前就已存在。除了阮氏意夫人的家外,距离杜良村墓地不到500米的地方还有40户人家。
阮氏娥女士不仅向新基县人民委员会提起诉讼,还继续向省级各部门和分支机构提起诉讼,原因是诉状中的要求尚未得到落实。她表示,此前她曾要求新安乡人民委员会赔偿她1.2亿越南盾,用于购买土地和搬迁房屋,但后来她不同意赔偿金额,并要求交换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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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氏娥女士介绍投诉内容。图片:Hoai Thu |
新安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高进胜表示,在 2018 年和 2019 年解决 Nhi 女士请愿的会议上,她要求如果不交换土地,乡政府必须赔偿她 3.5 亿越南盾,以便她能够搬家。
至于新安乡人民委员会多次要求支持阮氏雅妮女士一家购买净水器、水箱并重建配套设施以克服环境影响,阮氏雅妮女士没有同意。阮氏雅妮女士在接受我们采访时也证实了这一点。
为什么困惑?
决议之所以长期得不到解决和引起争议,是因为新安乡人民委员会和咨询单位在规划和建设杜良村墓地过程中,没有清楚地理解法律文件,从而违反了居民区的安全距离。
具体来说,建设部长于2008年4月3日颁布的第04/2008/QD-BXD号决定中规定,农村墓地与居民住户之间的安全距离为500米。该事件至今未得到解决的另一个原因是,投诉人阮氏妮女士不断更改其维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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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杜良墓地望去,可以看到阮文仪夫人的居住区(圈出部分)。图片:Hoai Thu |
自2015年9月以来,新旗县人民委员会已召开数十次会议,发出数十份指示文件和通知,以解决阮氏雅妮女士与新安乡人民委员会之间的纠纷。其中,新安乡人民委员会提出了许多解决方案,并与阮氏雅妮女士的家人达成了解决此问题的协议。
具体而言,针对阮氏娥女士提出的1.2亿越南盾的赔偿要求,她随后又要求将赔偿金额提高到数亿越南盾,新安乡人民委员会表示,乡预算无力支付,无法支付。此外,在就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她搬迁房屋的计划征求民众意见时,新安乡全体人民以及获准使用杜良乡墓地的5个乡的600户居民也表示反对。
为了满足阮氏雅妮女士的搬迁要求,新安乡人民委员会向新祺区人民委员会征求了另一种方案:新安乡人民委员会计划拍卖乡中心区约10块土地。乡人民委员会提出了一项方案,即向阮氏雅妮女士补偿一块200平方米的土地,以便她可以搬迁房屋到这块土地上居住。然而,阮氏雅妮女士要求交换两块400平方米的土地。新安乡人民委员会同意了阮氏雅妮女士的意见,并向区人民委员会和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征求了意见。然而,由于补偿、搬迁和安置方面的法律规定“僵持不下”,该方案不得不暂停。
2020年3月3日,新安乡人民委员会与阮氏雅女士举行会议,为继续解决阮氏雅女士的投诉,新安乡人民委员会主席表示,将为阮氏雅女士家购买水箱、滤水器和维修附属建筑提供5000万越南盾的资金支持。同时,还将支持阮氏雅女士家建设清洁供水系统。
上述内容也是新祺县人民委员会针对Nhi女士投诉的指示之一,载于新祺县人民委员会2020年3月2日第26/TB-UBND号通知。然而,Nhi女士并不认同,并表示将继续投诉,理由是有时人们仍然会偷偷将死者埋葬在杜良村公墓,乡政府无法完全禁止。因此,此案再次陷入困境,无法彻底解决。
另一方面,在接到阮氏雅妮女士的投诉后,新祺县人民委员会已要求新安乡动员民众,暂时停止在杜良公墓安葬死者,直至案件解决。2016年6月22日,新安乡人民委员会于2018年9月17日发出通知,要求停止在杜良公墓安葬死者。目前,该公墓安葬着约30座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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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杜良村墓地的埋葬处周围筑起堤坝。目前,该墓地埋葬着约30座坟墓。图片:怀秋 |
显然,Nhi女士的投诉有理有据,而新安乡政府处理此事的混乱局面导致Nhi女士不断改变处理方案。新安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高进清承认,要求民众停止在公墓安葬死者颇具难度,并表示政府“夹在”Nhi女士和5个村600户居民的利益之间,缺乏暂时停止在多良公墓安葬死者的决心。
直到新祺县人民委员会对新安乡人民委员会提出批评,决定永久停止在杜良村公墓安葬死者,并要求新安乡更加坚决地处理此事后,才基本停止了在此安葬死者。同时,县人民委员会还责成新安乡研究扩大新山村旧公墓面积,以满足人民的需要。
另一个避免浪费的解决方案是只在杜良公墓使用沙葬。因为法规规定沙葬公墓与居民区之间的距离至少为100米。新安乡人民委员会希望通过这些解决方案结束这场长达五年的诉讼,为发展带来稳定和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