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自卑感——拉近彼此距离

September 19, 2013 17:34

(Baonghean)——所有越南人都应该知道,在1533年之前,天主教从未在越南出现过。《康定越通鉴强牧》一书记载:“据《多禄》一书记载,黎长宗朝阮化元年(1533年)三月,一位名叫伊尼库的商人秘密经海路到宁强、南禅县的关英和交水县的茶鲁村传教,秘密传播天主教异端邪说。”

也许,也是因为在这样的历史环境和条件下传入越南,从基督教传入我国的最初几年起,宗教人士(通常称为天主教徒)和非宗教人士(通常称为非基督徒)之间就产生了一种相互自卑的感觉。

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势力为维护对我国国家和人民的统治,始终奉行分化宗教同胞和非宗教同胞的政策。他们不排除用任何论调、理论和行动来煽动,甚至在某些地方、某些时候压制和强迫宗教和非宗教同胞,将社会心理推向仇恨的极端。

我们越南人民历来和睦相处,因此他们不会允许任何势力实施这一阴谋。然而,他们过去和现在的所作所为,给当代人留下了一个历史现象:宗教自卑感依然存在——那些反对革命、反对我们民族68年来革命成就的势力,将这种自卑感视为破坏全民大团结、分化天主教徒、更深层次地以宗教对抗革命的有力武器。

因此,消除宗教与非宗教的复合体,是当今和今后许多年的历史任务,是为了团结整个民族,也是为了解除敌对势力经常用来实施阴谋的武器。

由于这是几百年动荡历史的产物,消除宗教良知情结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也绝非易事。尽管这将耗费许多年,尽管必须克服许多障碍和困难,但我们全民族,无论信教还是不信教,都必须同心同德、同心协力,为了民族的最高利益,齐心协力地消除宗教良知情结。

这种自卑感,就像任何自卑感一样,来自双方、双方,必须由双方共同努力和采取行动。

我们有一个非常基本的起点,那就是逐步消除这种自卑感,并朝着消除的方向努力。从1945年9月3日越南独立的第一天起,我国政府就宣布:“信仰自由,宗教团结”。越南教会也明确地提出了“在民族心中活出福音”的座右铭。越南政府的宣言已被制度化为法律。教会的座右铭在主教会议致越南天主教团体的信函中多次被提及。

不仅如此,八月革命以来的历史事实表明,我国国家真正尊重信仰自由,为宗教领袖和信徒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和宗教活动创造了一切可能的条件。国家重视天主教地区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日益改善。尤其是在义安省天主教地区,富裕家庭比例达到41%,贫困家庭比例仅为11.7%(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现实也表明:在“过好生活——好的宗教”的座右铭下,许多教区和教友为全民打赢抗法抗美抗日战争、抗美援朝战争贡献了血汗,并在革新过程中,在经济发展、文化生活建设、防治社会弊病等方面树立了不少先进典型。

自卑感的消除并非止步于起点,而是一步步实现的。得益于此,宗教与道德之间的自卑感正在逐渐消退,尽管它尚未完全消除,尽管在某些地方、某些情况下,它仍然很沉重。

要消除自卑感,我们必须正确理解自己和“伴侣”。要正确理解,就必须拉近彼此的距离。越接近,就越能正确理解彼此,从而逐渐消除自卑感。自卑感越淡化,就越能创造出更加亲近的条件。换句话说,要消除自卑感,我们需要有善意、有良好的意愿,最重要的是,要有合理、恰当、合适、合适的处事方式。

为了生活,必须消除情结。为了宗教,更需要消除情结。为了越南人民的利益,无论是否信教,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消除情结都是必要的。

为了结束本次讨论,我想引用胡志明主席1946年圣诞节致同胞信的最后一部分:“值此之际,我谨代表政府和人民,恭祝全体天主教同胞一切安好。同时,我虔诚祈祷天主保佑越南人民,帮助越南取得最后的胜利。愿天主万岁,祖国万岁。”


张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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