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起公共场所不戴口罩被罚款
(Baonghean.vn)- 荣市演州县政府在宣传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措施的同时,对 5 起在公共场所不戴口罩的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
* 4月3日下午,洪山区当局(荣市)已成立专门小组,负责巡逻、管控和处理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的情况以及出售不符合关闭规定的非必需品的售货亭的情况。
据此,巡逻过程中,在太平街和荣市市场一带发现3起不戴口罩的案件,并处以罚款,每起罚款20万越南盾。
清福
* 4月2日至3日,演州县演祺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在途经演祺乡的1A国道上发现4人未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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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 Sy D. 和 Tran Nhu L. 分别被行政罚款 20 万越南盾。图片:Van Anh |
这些人包括:Ngo Sy D.(生于 2002 年)和 Ngo Sy G.(生于 2004 年),均居住在 Dien Ky 公社 4 号村;Tran Nhu L.(生于 1997 年)、Cao Tuan T.(生于 2004 年),均居住在 Dien Ky 公社 7 号村。
甸祺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已对 Ngo Sy D. 和 Tran Nhu L. 分别处以 20 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Ngo Sy G. 和 Cao Tuan T. 因未成年仅受到警告。
截至目前,除演州省外,荣市、黄梅市、桂丰县、昆强县等地也对在公共场所不戴口罩的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