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岁男子上诉期间性侵3岁女童
最高人民法院将审理阮丹荣(1938 年出生)因强奸儿童而提出的上诉。
1月2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阮登荣(1938年出生,居住于河内市巴维县朱明乡)强奸儿童案进行上诉审理。该案是在受害人提出上诉,要求增加处罚和赔偿损失后开庭审理的。
被告人在一审时得到了亲属的支持(照片 - Duc Minh)。 |
1月21日晚,受害女童父亲裴文M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孩子BNBN(2011年出生)的家人已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邀请,将于1月22日上午出庭,参加被告人阮丹荣被控强奸儿童一案的上诉审判。”
M先生说:“家人提起上诉,希望上诉委员会考虑加重被告的刑期,因为这起事件极大地影响了女孩的未来。此外,事发后,被告没有表现出任何悔意。”
M先生补充道,目前的赔偿金额并不令人满意,自事件发生以来,被告尚未向受害者家属做出任何赔偿。
此前,河内市人民法院初审以强奸儿童罪判处阮丹荣8年有期徒刑。
一审时,被告人由亲属搀扶进入法庭。庭审期间,被告人身体状况不佳,主审法官允许其坐在椅子上,由亲属搀扶。审讯中,被告人Vinh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起诉书,女孩N.和被告Vinh住得很近。2015年10月5日早上,由于N.的父母不在家,女孩和一群朋友去了Vinh先生家玩耍。被告看到N.手里拿着一个冰冻的水瓶,便问她发生了什么事,然后让她到二楼拿锤子来破冰,并让剩下的孩子到外面去。在那里,被告对女孩进行了猥亵和殴打。
当N.做出反应时,被告表示会给她钱,让她买礼物和蛋糕来实施虐待行为。事件发生后不久,受害者的家人向当局报案。
一审时,被害人家属请求依法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