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110块海洛因蛋糕的团伙两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

January 13, 2016 16:23

(Baonghean.vn)- 1月13日上午,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就陈光英勇和潘廷俊的非法交易110块海洛因饼案刑事上诉案展开审理。

据记录,潘廷俊(又名俊莱,1971 年出生,家住乂安省荣市)和陈光英勇(1966 年出生,家住胡志明市第八郡)进行了 3 次海洛因交易,共计 110 块海洛因。第一次交易发生在 2014 年 6 月 26 日,交易量为 30 块海洛因。第二次交易发生在 2014 年 7 月 5 日,交易量为 40 块海洛因。第三次交易发生在 2014 年 7 月 15 日,当场抓获了 40 块海洛因。在所有 3 次交易中,潘廷俊都雇佣了阮友松(1970 年出生,家住乂安省荣市)将海洛因运到胡志明市交给陈光英勇。

Phan Đình Tuấn tại phiên tòa
受审对象陈光英勇

2015年2月10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潘廷俊、陈光英勇死刑,阮友松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

陈光英勇、潘廷俊二人提起减刑上诉,后改为不公上诉,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据此,二人仅承认参与非法买卖海洛因饼(2014年6月26日、7月15日共计70块),但并未承认参与非法买卖海洛因饼(2014年7月5日共计40块)。

本案中,阮友松未上诉,但被传唤出庭作证。在高级别上诉听证会上,阮友松承认于2014年6月26日和7月15日两次运输70块海洛因饼。阮友松在自白书和讯问书中承认于7月5日运输40块海洛因饼……是被侦查人员逼供的。

Đối tượng Phan Đình Tuấn tại phiên tòa
受审对象 Phan Dinh Tuan

潘廷俊称,2014年7月5日,Tuan有不在场证明。当天,Tuan去参加一场婚礼并喝醉,然后在举行婚礼的酒店休息到将近午夜,因此他不可能像一审法院所认定的那样,在2014年7月5日买卖40块海洛因饼。

陈光英勇(Tran Quang Anh Dung)也拒不承认于2014年7月5日买卖了40块海洛因饼。他声称自己是被侦查员逼供的。合议庭裁定,宋某和陈光英勇关于被逼供、被诱导和被胁迫的说法不成立,因为侦查机关的审理过程有乂安省人民检察院代表和被告辩护律师的见证。

根据逮捕报告、搜查报告、扣押证据、证人证言、收集的文件及证据……合议庭认为,有充分依据认定潘廷俊、陈光英勇等人实施了买卖该数量海洛因的行为。一审法院认定潘廷俊、陈光英勇等人买卖110块海洛因饼罪名成立,有罪判决的依据。合议庭驳回上诉,维持对潘廷俊、陈光英勇等人的死刑判决。

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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