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钉子将小女孩头部钉住的男子被判处死刑
在上诉法庭上,阮忠玄改变了证词,不承认向女孩的头上钉了10枚钉子。
河内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被告人阮忠玄(1992 年出生,居住于河内市石塔县)的上诉案。
被告人提出减刑上诉后开庭审理。死刑于2022年10月被判刑。
被告人改变了证词。
在上诉法庭上,Huyen突然将上诉内容从要求减刑改为声称自己无罪。
被告人Huyen改变证言,不承认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被告人Huyen在侦查过程中,受到刑讯逼供,不得不承认犯罪事实。被告人请求合议庭考虑撤销一审判决,重新侦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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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忠玄在法庭上。照片:NH |
但合议庭认为,一审法院对整个案件进行了综合考量和评估,认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特别严重、残忍、不人道,根本不可能改造成一个正常人,对社会有用,适用最高刑罚死刑,将其从社会生活中彻底消灭,是正当的。
据此,二审法院决定不予受理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阮忠玄有期徒刑4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总刑罚为死刑。
“被告的行为遭到社会谴责,引发公愤。被告犯下杀害儿童的罪行,作案方式野蛮、流氓,动机卑鄙,”陪审团总结道。
用锤子将 10 颗钉子钉入女孩的头上
一审判决书显示,2012年,NTL女士(27岁,河内人)与Huyen离婚,并抚养其3岁的女儿D.NA。此后,L女士与Huyen发展了恋爱关系,并带着女儿到Thach That县的一家寄宿公寓与Huyen一起生活。
在与L女士及其孩子共同生活期间,Huyen认为A女士不听话,便多次对受害人施以酷刑、殴打,最终将其杀害。被告人称,他之所以折磨孩子,是为了避免抚养孩子,不让孩子影响Huyen及其情人的生活。
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底,阮忠玄对D.NA实施了5次酷刑。其中一次,阮忠玄将工业干胶粉滴入受害人鼻腔。2022年1月17日上午,阮忠玄用涂塑水泥哑铃连续将10枚长约2.1厘米的小钉子钉入A.NA的头顶,致其重伤。
此外,2021年10月9日,Huyen强迫女孩喝下除草剂,但被L女士和民众及时发现,将受害者送往急诊室,挽救了她的生命。
3月12日晚,D.NA在Xanh Pon医院接受近两个月的治疗后去世。医生表示,女孩因头部异物导致脑损伤,无法康复。Huyen随后被警方逮捕,以调查这起谋杀案。
关于L女士(被害人母亲),调查结果认定该人与阮忠玄同租一间房居住。L女士并不知道阮忠玄对A女士实施了酷刑、殴打和谋杀未遂。检察机关最初并未提及起诉L女士,但一审法院要求侦查机关继续查明该女子的行为。
对于Huyen,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死刑,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4年有期徒刑,总刑罚为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