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个省市将在3月和4月部署新冠疫苗接种
据卫生部透露,目前疫情严重的13个省市将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包括:河内、胡志明市、海阳、广宁、海防、北宁、北江、兴安、和平、嘉莱、平阳、奠边、河江。
实施时间:2021年3-4月。
后续疫苗接种工作将根据疫苗实际供应进度进行部署,卫生部将针对每轮接种工作提供具体指导。
首轮接种对象包括: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包括:
- 医务人员正在治疗Covid-19患者。
- 参与防疫的人员(各级防疫指导委员会成员、隔离区工作人员、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人员、社区疫情防控团队、志愿者、记者、采样检测工作人员)。
- 军队、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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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安全、有效开展疫苗接种工作,3月6日,卫生部向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发出紧急批示,要求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注意指示卫生厅主持并配合各厅、委、局制定本地区新冠疫苗使用计划。
动员所有参与接种的力量,包括地方医疗机构、医疗培训机构等,按照政府2021年2月26日关于购买和使用新冠疫苗的第21/NQ-CP号决议的规定,组织接种新冠疫苗,确保接种对象的安全、有效;监测并处理接种后出现的不良反应。
同时,根据政府2021年2月26日颁布的关于购买和使用新冠肺炎疫苗的第21/NQ-CP号决议,安排充足的资金和人力资源部署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
组织大众媒体的信息交流,向新闻机构提供信息,向民众和社区宣传疫苗接种对象、新冠疫苗种类,并监测接种后反应。
指导继续按照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和卫生部的指示,落实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