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广播电视总台(EVN)检查后,工业、贸易和财政部两大“超级部委”被追责
政府监察局刚刚向总理提交了关于越南电力集团(EVN)检查结论执行情况的报告。尽管该机构承认EVN已根据结论克服了缺陷,但该机构认为,工贸部和财政部尚未组织对报告提到的一些缺陷和不足之处进行审查并总结各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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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委迟迟未出台促进电力行业发展和重组的政策。(插图) |
2 同伴:没有回顾,就没有教训
本报告旨在明确越南国家铁路公司(EVN)2013年后期检查结论的执行情况。当时,政府监察局认定EVN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涉及行业外投资、采购超出标准和规范的公共车辆等,涉案金额达数千亿越南盾。
至于越南石油天然气集团(PVN)所欠的7万亿越南盾债务,截至2015年12月,EVN也已偿还了该集团的全部债务。
政府监察局表示,截至目前,针对EVN集团的违规支出问题,该集团已基本纠正并遵守了监察组的要求。但工贸部和财政部均尚未落实监察机构的要求。
工业和贸易部副监察长吴文庆向总理提交的报告中指出:“工业和贸易部尚未组织审查,以吸取教训,查明该部对检查结论中提到的一系列缺陷和不足之处应承担的责任。”
TTCP还表示,工贸部尚未审查该部与EVN组织和运作的职能和任务,以便与EVN一起消除困难,推动其顺利完成生产经营和重组任务。
政府监察局还提醒工贸部,其没有履行职责,没有完成监察结论中提到的许多其他事项,例如,没有指示EVN在将输电公司和5家电力公司移交给银行合作伙伴和EVN时提出债务清偿措施;没有发布适合电力市场发展水平路线图的发电价格框架,没有按照路线图发布批发电价框架。
政府监察局向总理提交的文件指出:“工贸部尚未指示各省工贸厅对除EVN以外的电力零售服务机构的经营状况、电网安全和向当地居民出售电价进行检查和审查,并提出解决方案。”
此外,政府监察局还提醒,自检查结论发布以来,已过去近两年,但工贸部尚未责成电力监管局和相关人员对未回应EVN关于平均批发电价和前期输电价格的解释报告的情况进行审查和依职权处理。
财政部:暂无处理工资问题的提案
关于财政部,政府监察局还表示,财政部尚未组织对上次监察结论中提到的一些缺点和不足之处进行总结和反思,深刻吸取责任;尚未对财政部在EVN组织和运行方面的职能和任务进行审查。
不过,政府监察院也指出,财政部已落实监察组的部分结论,例如,已提议对超过规定金额52.2亿越南盾(其中,EVN为30亿越南盾,关联公司为22亿越南盾)的购车支出进行处理。但据称,财政部尚未提议对超过31亿越南盾的款项进行处理,因为2010年EVN董事会成员和总经理的薪酬评估结果与总理的意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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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已要求EVN使用福利基金来处理一些建设项目。 |
财政部负责审核和管理越南电力公司6个电源项目的房屋建设和运营管理用房成本。因此,幼儿园、游泳池、网球场等福利设施的投资成本不列入财政部的生产经营成本,而必须投入福利基金或通过组织和个人的合法资金来源。
因此,政府监察局建议总理责成上述两个部委彻底落实尚未落实的内容,并向总理汇报,特别是对其中提到的一些缺陷和不足之处进行责任审查,以便政府监察局在2016年第三季度继续监督和处理。
政府监察局官员表示,各部门在制定政策、法规、指示以及监督企业执法方面缺乏责任的情况相当普遍。
“然而,当检查组发现管理中的错误和缺陷时,许多部委却迟迟未能纠正,比如EVN在执行检查结论方面就极其缓慢,”他说道。
据 Dan Tri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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