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飞”案二期3名原副局长请求减刑
“救援航班”案第二阶段17名被告人经过两个多月的一审刑事审判后,3月4日,河内市人民法院收到被告人陈松(原太原省外交部副部长)的上诉。在上诉书中,被告人陈松请求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考虑并减轻其刑罚。
此外,还有10名被告人上诉其中包括:阮文文(广南省卫生厅原副厅长)、黎玉祥(广南省文化体育旅游厅原副厅长)、陈氏权(Sen Vang Dat Viet公司经理)、邓一德(Top Agent Japan株式会社经理)、武黄勇(居住于河内市西湖郡春罗坊)、陈清雅(居住于胡志明市平盛郡第三坊);
阮孟强(越捷航空商业股份公司电子商务部部长)、裴登科(世界旅游有限公司董事)、范国胜(PNR有限公司董事)、张氏美勇(越南旅游服务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所有被告在上诉中均请求减刑、缓刑。被告表示希望河内高级人民法院能够充分考虑其犯罪的程度、行为和背景,给予更大程度的宽大处理,并给予其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的机会。
此前,2024年12月24日至27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救援航班”案第二期,对17名被告人以“受贿罪”、“行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罪”、“包庇犯罪分子罪”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书指出,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并趋于复杂化的情况下,在组织救援航班从国外接回越南公民的过程中,各省市人民委员会的多名人员利用党和国家的政策和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并违反公务,为企业接回在当地接受医疗隔离的公民提供咨询和建议批准政策。
被告人直接或通过中间人与卫生部官员串通、约定,收受巨额贿赂,以获取公民(个人旅客)乘坐个人航班回国的批准文件。此外,还有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使、唆使有关人员作虚假陈述,隐瞒犯罪事实,妨碍机关对犯罪的调查和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