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非法购买、储存毒品被判入狱42个月
(Baonghean.vn)- Giang 从 Hien 手中购买毒品后,前往 Da Son 乡墓地吸食毒品,但被 Do Luong 警方发现并当场抓获。
10月25日上午,杜良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杜良县多山乡2村居民阮当贤(1976年出生)和杜良县中山乡8村居民黄春江(1984年出生)非法贩卖、持有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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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人 Hien 和 Giang 出席庭审。 |
2016年6月19日上午10点左右,阮当宪前往杜良镇第10街购买毒品,吸食后转卖牟利。2016年6月20日上午8点45分左右,阮当宪在家时,黄春江打来电话,要求购买价值20万越南盾的毒品。
经黄春江同意后,阮当宪前往他家购买毒品。交易完成后,阮当宪将毒品带到都良县达山乡的墓地准备吸食,却被都良县公安巡逻队发现并当场抓获。得知黄春江被捕后,阮当宪向都良县警方自首。
根据义安省警方的结论,从黄春江身上查获的白色粉末为海洛因,重量为0.225克。
人民法院判处阮当宪有期徒刑24个月,黄春江有期徒刑18个月。
据悉,黄春江曾因持有毒品和盗窃等3项罪名被定罪。
水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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