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护收割机被判入狱 45 个月
(Baonghean.vn)- 三名手持冰球的年轻人威胁收割机主人:“如果你想在这里收割,你必须每棵 sao 支付 30,000 越南盾,否则我们将砸碎并烧毁机器。”
10月30日上午,清章县人民法院在清章县清玉乡人民委员会对被告人陈廷兴(1992年出生),居住于清章县同文乡前桥村,陈国达(1995年出生),居住于玉春1村,以及阮景图(2000年出生),居住于玉庆村(均同属清章县清玉乡)因涉嫌敲诈勒索公民财产罪,进行巡回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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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章县人民法院举行流动庭审。图片:Van Ly |
下午 2:00 左右2017年9月6日,陈国达、阮景图驾驶车牌号为37N1-6144的摩托车前往清琼县清玉公社玉明村稻田,为清玉公社玉亭村的阮英先生安装联合收割机。
抵达后,阮国达看到阮友雄先生租用了一辆联合收割机,该收割机正在清玉乡明润村为当地人民收割水稻,阮国达要求阮友雄先生停下收割机。
与此同时,阮景图从陈国达和阮景图的汽车后备箱里拿出一根三节棍,去找陈国达。陈国达告诉阮友雄:“如果你想在这里收割,每棵稻米就得付3万越南盾,否则就把机器砸坏烧了。”阮友雄害怕极了,只好答应了。
这时,陈国达打电话给陈廷雄,说:“你在这里管好机器,下午数杆子去拿钱。”
当天下午6点左右,陈廷雄看到阮友兴的收割机停止了收割,便上前问阮友兴:“谁记账?”阮友兴回答说:“我收割了一英亩水稻。”陈廷雄听后,便向阮友兴要了40万越南盾。
当陈廷雄把钱放进口袋时,他被清章区警察局当场抓获,所有证据都被没收。
同日,陈国达、阮景图二人因涉嫌犯罪被清章县警察局紧急逮捕。
清昌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陈国达有期徒刑18个月,陈廷兴有期徒刑15个月,阮景图有期徒刑12个月,缓刑,缓刑24个月。
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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